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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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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結婚4次、離婚3次!離譜行員狂請婚假 銀行不給爽放竟挨罰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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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銀行員為了放假,竟在短短37天內和同一個對象結婚4次、離婚3次。不過,銀行僅在第一次給了他8天婚假,遭員工向勞動局檢舉,被依違反《勞基法》開罰2萬元。事後,銀行不服提出訴願,北市訴願委員會認為勞動局未查明勞方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就開罰,最後撤銷原處分,要求勞動局在60天內做出新處分。

知名律師林智群今(10日)在臉書分享案例,訴願決定書引述的事實提到,該銀行員工於4月6日結婚,並申請4月7日至16日婚假後,旋於婚假第8天時離婚,並於離婚之次日與同一人結婚,且於結婚當日立即申請8天婚假,依此方式先後共計3次各申請8天婚假。

林智群說明,「一個員工跟同一個人結婚三次離婚兩次,向銀行請了三次婚假,每次各8天,銀行只准了第一次婚假,員工向勞工局申訴,勞工局罰銀行2萬元罰鍰,並公布銀行名稱及負責人姓名。銀行不服,提訴願,訴願委員會覺得訴願有理由,撤銷原處分,要求勞工局再行調查清楚,重下處分。」

律師直言,「說實話,這個案子裡面,員工有權利濫用的問題,勞工局處罰銀行,實在有點說不過去」。貼文引發討論,其他網友紛紛留言「這好像鮭魚事件,主角應該只想要假期吧,衰的是户政」、「之前也有人新進婚假。放完假離職」、「真的開眼界了」、「如果真有辦三次婚宴,那就給呀!老闆也想去吃喜酒吧?包兩百,帶十人坐一桌」。

(圖/翻攝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
(圖/翻攝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