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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拐我女兒!女兒未成年就交男友 狠爸動私刑圍毆還逼男方吞精

許姓男子不滿未成年女兒與男友發生關係,竟找小弟教訓女兒男友,當著男友父母的面強逼自慰吞精,士林地檢署依妨害自由罪起訴許及另外3名共犯。(圖/報系資料照)

許姓男子不滿未成年女兒與男友發生關係,竟找小弟教訓女兒男友,當著男友父母的面強逼自慰吞精,士林地檢署依妨害自由罪起訴許及另外3名共犯。(圖/報系資料照)

居住新北市淡水區許姓男子,2019年12月得知未成年女兒新交男友,認定林男誘拐女兒,竟然動用私刑,找來4名小弟助陣毆打林,還叫林打電話通知父母到場,強逼林男自慰吞精,直至林母苦苦哀求,許等人凌虐林4小時才肯放人。檢察官認為許男行徑惡劣,依妨害自由罪起訴,傷害部分撤回告訴。

39歲許男不滿未成年女兒的男友,疑與女兒發生關係,氣得找來21歲許、23歲隋、22歲賴,以及王姓男子,前年12月13日晚間7點,約了林男到住處談判,質問為何要誘拐女兒,許等人先辱罵、再徒手毆打,並要求林下跪打電話給家人到場。

林的父母到場後,隋以抓癢棒毆打,許則要求林自慰射精後自行飲用,並以奇異筆在臉上作畫,要求林脫衣跳舞,並以手機錄影,又提出168萬元賠償金,否則將繼續凌虐林,還要告上法院,指女兒遭到性侵,嚇得林母下跪求饒。

凌虐數小時後,許始終不肯罷手,林父、林母擔心又不知所措,只好在樓下等待,直到林的友人出面協調,林男已被打到腦震盪、流鼻血、以及臉部多處骨折,許等人凌晨12點多放人,林母見到兒子被打得遍體鱗傷才趕緊報警。

檢察官調查,傷害部分林男當庭撤回告訴,其中1人只有動手毆打並未限制林男行動自由予以不起訴,另外許等4名男子,依剝奪人行動自由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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