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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拍板排核廢水入海 陸專家:恐致癌致畸致突變

日本政府13日正式決定,將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汙水經過濾並稀釋後排入大海。(圖/達志/美聯社)

日本政府13日正式決定,將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汙水經過濾並稀釋後排入大海。(圖/達志/美聯社)

日本政府今天(13日)正式決定,將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汙水經過濾並稀釋後排入大海。中國大陸專家警告,中國海域不可避免會遭受汙染,如果汙染物質累積在人體內,就可能導致「三致」,包括致癌致畸致突變。

《21世紀經濟報導》13日報導引述中國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首席專家劉新華表示,福島大量核汙水向太平洋排放後,必將導致放射性核素在排放點附近海域的海洋沉積物和海洋生物中富集,部分核素將隨洋流等向其他海域遷移、擴散。

劉新華指出,日本是中國的近鄰,不論日本排放核汙水是採取近岸排放還是遠洋公共海域排放,放射性核素都將隨洋流在北太平洋海域擴散,中國管轄海域不可避免會受到放射性物質的跨界汙染影響。

劉新華表示,歷史上發生的核事故,如車諾比和三哩島核事故發生後,都是大氣釋放,沒有發生過類似福島核事故產生大量廢水的核事故,因此,也沒有核事故處理後廢水向海洋排放的先例。劉新華還說,目前不存在由國際第三方機構對處理後核廢水進行檢驗再排海的規定,也沒有相關的檢驗程序和標準。

鄭州大學教授李順義指出,核廢水排入大海以後,首先會影響到周邊國家,然後經過海洋的大洋環流,十年以後,整個太平洋將會受到全部的汙染。它如果存在人的體內,就可能導致「三致」,包括致癌致畸致突變,對人的遺傳基因有重大的影響。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霍政欣則表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日本政府如果將核廢水排入海洋,將構成典型的海洋環境汙染行為,不僅有違於國際道義,也應承擔相應的國際法責任。該公約明確規定了各國有保護海洋環境的義務和責任。日本也有義務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減少和控制海洋環境汙染。

中國農業電影電視中心發布的分析指出,雖然很多人認為由於洋流走向,中國海域受的影響很小,但是要知道環太平洋是中國遠洋漁船前往的主要漁場,最近五六年中國遠洋漁獲總量都維持在200萬噸左右,幾乎三分之二都是在環太平洋捕撈的。可見,整個太平洋的安全與中國漁業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