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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同學吃消夜沒約他 高中生報警謊稱:有人帶刀聚集

高雄一位高中生因為不滿同學吃消夜沒有找他,於是報警謊稱同學攜帶刀械聚集。(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位高中生因為不滿同學吃消夜沒有找他,於是報警謊稱同學攜帶刀械聚集。(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名就讀高中的男子,在2月時透過手機定位發現同學在超商吃消夜,他便循著定位找到同學,閒聊一下之後就離去。而沒想到事後。他疑似不滿同學沒有邀約他,於是打電話報警,佯稱好友攜帶刀械聚集。警方循線抵達現場後,發現根本沒有這件事情,事後鳳山簡易庭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對這名高中生開罰3000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李姓高中生於2月22日晚間十點多,透過手機定位功能發現5名同學聚集在超商外吃消夜。而他就透過手機定位功能找到同學,閒聊一下之後便逕自離開。但沒想到他就在這時候打電話報警,謊稱同學攜帶刀械聚集。警方獲報抵達現場後,沒有看到李姓高中生的同學,只看到有人在吃麵,更別說有人攜帶刀械。

後來警方通知李姓高中生到案說明,李男表示根本沒有看到同學攜帶刀械,又通知李男的同學前來警局說明,同學才表示,李姓高中生是後面才來的,來了一下之後就離開。

後來警方後來認定李姓高中生刻意惡作劇報案,李姓高中生也到此時才坦承犯行。所以警察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將李姓高中生移送鳳山簡易庭裁罰。而法官認為李姓高中生出於個人理由,胡亂栽贓同學。考量到他學生身分,再加上事後坦承犯行,於是裁罰3000元,並責令李姓高中生不准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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