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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奇藝在台東山再起? 同一批員工轉戰新公司 3高層遭檢方約談

追查愛奇藝後續營運,士檢搜索、約談范立達。(圖/報系資料照)

追查愛奇藝後續營運,士檢搜索、約談范立達。(圖/報系資料照)

大陸影音平台愛奇藝,2020年遭經濟部以「OTT-TV專法」(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結束在台營業,原本代理的歐銻銻娛樂也為此關門,士林地檢署調查認為,該公司大部分員工轉入新成立「斯翠明科技」,繼續替愛奇藝在台從事相關業務,15日前往斯翠明5處據點搜索,查扣相關文件證物,另約談歐銻銻董事長范立達、斯翠明登記負責人趙善真、總經理楊鳴等到案,訊後請回,全案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偵辦。

OTT-TV專法,被外界稱為「愛奇藝或騰訊條款」,草案內容明訂,未依規定在台取得合法經營,卻提供影音服務之業者,可罰新台幣50萬到500萬元,2020年9月,經濟部要求愛奇藝不得在台進行招收會員、收費等業務,代理愛奇藝的歐銻銻娛樂就此結束營運,付款也無法再透過台灣金流。

當時歐銻銻的離職員工,就傳出陸續轉入另一家「斯翠明科技」,士林地檢署調查後,為釐清這家新公司,是否有繼續替愛藝奇從事在台相關業務,15日前往該家公司位於雙北的5處辦公地點搜索,帶回相關文件,並約談范立達等3名公司高層,訊後檢方考量全案所涉為本刑1年以下輕罪,決定3人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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