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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藉分享軟體下載兒童謎片遭訴 法官因「檔名」判無罪!

屏東一名曾男遭控,使用分享軟體下載兒童色情影片遭起訴,但因檔名被判無罪。(示意圖/Pixabay)

屏東一名曾男遭控,使用分享軟體下載兒童色情影片遭起訴,但因檔名被判無罪。(示意圖/Pixabay)

在網路上下載檔案本來就有一定的風險,甚至可能因此被告,屏東縣一名曾姓男子遭控,使用點對點分享軟體「BitComet」(比特彗星)下載兒童色情影片,並同時上傳分享供更多網友下載,被警方網路巡邏查獲送辦起訴。

據判決書指出,曾男於2017年5月時,在住家用筆電下載並同時上傳兒童或少年性交行為檔案,被執行網路巡邏的新北市海山分局警察根據電腦IP位址查到,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電腦網路散布兒童或少年性交行為影片罪、《刑法》散布猥褻影像罪起訴。

但曾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使用「BitComet」至少10年,是因下載速度較快,平常也是以下載音樂為主,被指控的下載檔案為「wk好歌@中指.avi」,曾男稱「檔名是歌曲,可能按到下載,但不知道這是色情影片」,曾男也表示,他不知道該軟體在下載時,會同時上傳供不特定人分享,且他尚未下載完成就刪除檔案。

屏東地院一審法官認為,一般人難以憑該檔名就知道或預知,該檔案是含有兒童或少年性交的影像,因此判定曾男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表示,該檔案的副檔名為「.avi」,即是影片檔而非音樂檔,且被告承認使用「BitComet」軟體很久,理應知悉軟體下載檔案時,具有「邊下載邊撥放」的預覽影片內容,被告顯然已知悉或預見本檔案有性交影像。

但二審合議庭認為,曾男的電腦內也沒有其他猥褻影像,無法佐證他常下載色情影片,駁回上訴,維持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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