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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兒2年遭猥褻244次…悲喊「爸爸不要摸我」 變態狼父:喜歡聽你咿呀叫

(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竟有這款父親!台北市有一名變態狼父,長期猥褻才就讀國小的兒子,從2014年至2016年間,多次把手伸進兒子的褲子內強行撫摸,2年內就猥褻親生兒子多達244次,甚至還在妻子及2名女兒的面前犯案,還對妻子說,喜歡「聽兒子咿咿呀呀的叫,覺得很爽」,後來因為家暴妻子,猥褻兒子這件事情,才一起被揭發,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這名狼父5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內容指出,被告與妻子育有2女1男,妻子曾因受到丈夫家暴,前後帶過大、小女兒回娘家住,2年後再帶女兒回家,全家人一起同住,當時才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兒子,等她回來居住後才告訴她,爸爸猥褻他,弄得他很不舒服。

妻子表示,曾看過被告在喝完酒後,伸手進去兒子的內褲裡面摸,還說很喜歡聽兒子「咿咿呀呀」的叫,覺得很爽,當時房門外聽見兒子哭喊求救,試圖攔阻卻被用髒話喝斥。被害男童也表示,爸爸每次都趁他在寫功課或睡覺時猥褻,時間一次持續5到10分鐘。他曾對爸爸說「爸爸不要摸我,明天還要上學,這樣我會遲到」,但只有挨罵的份。後來是有次姐姐沒把清潔劑收好被爸爸罵,媽媽站在中間攔阻被家暴,報警處理後,他才把受到猥褻的事一併告訴社工。

被告狼父辯稱,他是聽到兒子說下體會癢,才替他查看,其他時候只是在和兒子嬉鬧互動,但法官認為,一般成人和男童互動,不會長時間對生殖器彈弄、撫摸。後來法官認定,被告在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間,每周2次、每次5至10分鐘猥褻兒子,共犯了244個加重強制猥褻罪,判5年徒刑,民事部分,考量他已讓被害男童罹患自閉症類障礙症等問題,身心受重大打擊,且侵犯妻子身分權,判賠兒子50萬元、妻子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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