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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遭搶劫還控警方吃案 三重男討拍不成反遭警打臉法辦

昨日男子在網路上Po文,指稱自己遭搶,前往派出所報案時,卻遭警方吃案, 警方追查,根本是男子一派胡言。(圖/翻攝畫面)

昨日男子在網路上Po文,指稱自己遭搶,前往派出所報案時,卻遭警方吃案, 警方追查,根本是男子一派胡言。(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1名吳姓男子(46歲),昨(1)日深夜在臉書貼文,指稱自己在三重區遭2名惡煞搶劫,前往中興橋所報案時,員警對他稱「沒破案壓力大」,拒絕受理,質疑警方吃案,對此,三重警方深入追查,發現吳男根本沒有被搶,全案訊後,警方依《詐欺罪》、《加重侮辱罪》、《誣告罪》將吳男移送法辦。

據了解,吳姓男子昨日在臉書發文,「本人今天在三重集成街(路),遭到2名陌生男子搶劫……本人跑到三重中興橋所報案…….他們(員警)說沒破案壓力會很大,遇到這種事該如何處理。」他在文末更聲稱,已經找記者準備到派出所對質。

今(2日)男子受訪表示,昨天晚間6時許,他到集成路一間超商買臭豆腐,豈料竟遇上2名惡煞,一開口便向他要錢,他回絕後,對方竟控制他的行動,先是拿辣椒水噴灑他的眼睛,之後企圖搶走他的包包不成,便搶走他的啤酒。後續他到中興橋所報案時,員警對他聲稱,「這種案子不要報,沒有破案的話他們壓力會很大。」控訴警方吃案。

對此,三重分局表示,調閱吳男所述路段監視器後,並未發現吳男聲稱遭搶情事,警方深入調查,吳男曾與許姓男子、許姓女子接觸,便通知2人到案說明。女子供稱,與吳男在網路聊天室相識,昨日晚間,吳男以每個小時4800元要女子到摩鐵陪他喝酒,結束後女子欲向吳男索討款項時,吳男竟朝女子臉上潑灑啤酒。

事後,女子找來表叔許姓男子向吳男理論,豈料吳男一看到2人拔腿就跑,慌亂之際將手中的啤酒遺留在地上,女子到警局說明後,對吳男提告《詐欺罪》、《加重侮辱罪》、《誣告罪》,三重警方表示,由於吳男違背事實,向警方謊報遭搶,並將不實案情Po在網路上,對此將依《刑法》不特定對象誣告罪著手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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