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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怒告前夫婚前性侵5次 檢方疑惑:怎麼還結婚?

花花前往警局指控前夫婚前性侵她5次,檢察官覺得被性侵還結婚不符常情,最終不起訴阿俊。(示意圖/Pixabay)

花花前往警局指控前夫婚前性侵她5次,檢察官覺得被性侵還結婚不符常情,最終不起訴阿俊。(示意圖/Pixabay)

一名女子花花(化名)向新北蘆洲分局報案,控訴前夫阿俊(化名)在2人結婚前性侵她共5次,也出示手機line對話紀錄證明。但檢察官認為花花雖控訴自己遭性侵,事後卻仍與阿俊同居還結婚,不符合一般常理,雖然花花也有提出阿俊硬要內射的對話紀錄,檢方仍判定證據不足,不起訴阿俊。

根據起訴書內容指出,2018年10月花花與阿俊相識,交往1個月後阿俊就搬進花花的租屋處展開同居生活。2019年1月2人登記結婚,但婚姻僅維持短暫的3個月就結束,花花控訴阿俊在結婚前的2個月期間,共強行性侵她5次得逞。

新北市地檢署開庭時阿俊否認性侵,表示雙方交往期間從未違反女方意願,強迫發生性關係。但花花卻表示2人見面沒幾次,阿俊就意圖與她發生關係,她雖然覺得不妥,但阿俊卻不顧她意願,只說來不及就內射她,但詳細經過因事發久遠也記不太清楚,當初內褲是自己還是阿俊脫的。

花花表示有與阿俊失聯過一段時間,後來不知何故又重新連繫上,而阿俊自然而然住進她家,同居期間阿俊又再度性侵她,雙方再次為內射問題爭吵,直到某次花花因月經沒來,經醫師診斷可能懷孕,阿俊才與花花結婚。

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花花的控訴令人起疑,一般人遭到性侵應該會求救,但花花卻在事發後持續與阿俊聯繫,甚至結婚同居,不符常理。而雖然花花有責備阿俊的LINE對話紀錄,表示阿俊不尊重她、不戴套、硬上內射,沒顧慮到她可能因此懷孕,但檢察官仍認定事證不足,確定不起訴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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