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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遭追討千萬違約金!港媒分析官司「恐日燒百萬」 最慘結果曝光

41歲的張柏芝保養得宜。(圖/翻攝張柏芝微博,下同)

41歲的張柏芝保養得宜。(圖/翻攝張柏芝微博,下同)

香港女星張柏芝2011年與謝霆鋒離婚,獨力扶養2子Lucas和Quintus,之後秘密產下第三胎「小王子」(Marcus),近來憑藉選秀節目《乘風破浪的姐姐2》再度迎來事業高峰。不過,張柏芝去年遭前經紀人指控,預收片酬卻沒照合約演出電影,要求她退還千萬港幣。如今有港媒分析,若張決定打官司,每天恐怕要燒掉百萬元。

據了解,張柏芝前經紀人余毓興及經紀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Limited去年7月入稟香港高院,要求張柏芝退回1276萬港元(約新台幣4560萬元),理由是她收取了預支的片酬後,卻沒有按照合約內容,接拍經紀人安排的電影;除此之外,經紀公司也要求張柏芝就違約一事進行賠償。

香港媒體報導,張柏芝的案件昨(12日)有新發展,法庭已收齊雙方所需文件,定於12月22日以「案件管理傳票」形式開審,估計開審時間約半小時;報導指出,所謂的「案件管理傳票」,是指法庭根據控辯雙方爭辯的關鍵點,以及案件需要傳召的證人等細節決定審訊天數,期間也會嘗試調解雙方矛盾。

如果張柏芝跟余毓興不願意和解,2人將會進入案件審訊階段,加上涉及的案情複雜,可能至少需要10天以上,才能完成審訊。參照周星馳與于文鳳的官司,明星一般都會聘請資深大律師,後者收費相當昂貴,甚至一天就要燒掉百萬,倘若輸掉官司,還得支付對方的律師費,屆時張柏芝損失恐怕不只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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