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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出哥哥爭產3/「再婚家庭也是家」 女兒不滿被污名化

卜女指《民法》中收養與終止收養的相關規定有問題,抬棺向立委服務處陳情希望有檢討修法空間。(圖/讀者提供)

卜女指《民法》中收養與終止收養的相關規定有問題,抬棺向立委服務處陳情希望有檢討修法空間。(圖/讀者提供)

卜女的父親在前一段婚姻中有2個兒子,小孩出養給前妻的哥哥收養,2個兒子成年後卻辦妥終止收養程序,回復成卜父的兒子身份,出面要分父親上億元遺產,卜女不甘心2個從來不認識的人突然變成哥哥,提告確認終止收養不成立,但經過三審都敗訴,她認為《民法》的相關規定有漏洞,才氣得抬棺到立委服務處抗議。

「我媽媽當初就明確說過,她不要跟有小孩的男人結婚,但我爸給她看了法院的證明,2個兒子已經是別人的養子,我媽媽才答應嫁給他。」卜女說,父親與前妻在1992年離婚,並在1994年才與母親再婚,第二年才生下她這個長女,但2個「哥哥」當年在向法院聲請改從母姓的過程中,卻告訴法官,父親當年是外遇生子,才會與前妻離婚,因此他們不願用父親的姓,讓她與母親蒙上不白之冤。

卜女認為《民法》1083條的規定有違人權,損害到他們這個再婚家庭的權益。
卜女認為《民法》1083條的規定有違人權,損害到他們這個再婚家庭的權益。

卜女的父親2016年因為腦中風倒下,一直臥病在床,2018年12月底在家中病逝,警察進行司法相驗時,詢問死者是否還有其他血親。卜女回憶說,當時她如實地告訴警察,父親曾有2名兒子,但雙方已經沒有關係(其實當時已回復父子關係,只是她與父親都不知道)。

「現在反而是我變成私生子,婚姻的破壞者。」卜女控訴,兩個哥哥在法院上說她是父親前段關係的私生子,造成父親與前妻離婚,是為了要醜化她、母親與父親,並正當化多年來對父親不聞不問,到死後才來分遺產的行為。她說,再婚家庭容易受到社會異樣的眼光,再婚家庭也是家,卻容易遭污名化,法院一連串的判決對他們一家來說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