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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出軌公車司機!她斬婚外情遭暴打 「尪崩潰到失憶」判決結果出爐

人妻和公車司機發生婚外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人妻和公車司機發生婚外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一名蔡姓人妻(以下皆為化名)因搭乘公車認識謝姓司機,不料2人竟擦出愛火,多次發生性關係,然而不倫戀維持不久就破局。事後,謝男不滿女方未依承諾離婚,還對他提告性侵,氣得痛毆蔡女,同時傳送恐嚇簡訊給蔡女丈夫,造成對方因打擊過度失憶。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處謝男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謝男不滿婚外情破局,於2018年11月24日在台水淡海中繼加壓站大門附近和蔡女談判,期間情緒失控,竟徒手毆打人妻臉部、腹部及背部,導致被害人全身多處受傷;不僅如此,謝男還傳訊恐嚇蔡女丈夫,包括「輸贏啦!我跟你就好啦」、「我不找你要找誰,找你小孩好嗎?」、「我會在竹圍國小公諸於世」等語。

案發後,蔡女因心生畏懼罹患憂鬱症,情緒崩潰有自殘傾向,日常生活難以自理;人夫也罹患急性創傷症候群,造成短暫記憶喪失,且為照顧妻子及家庭、小孩,被迫留職停薪3個月,全家頓失經濟來源,最後夫妻倆離婚收場,因此蔡女、蔡母、人夫分別向謝男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60萬、260萬元。

士林地院審酌,被告以通訊之方式恐嚇原告,內容多為施以危害生命、身體等暴力行為,對3名被害人傳送訊息之次數及時間持續久暫,導致3人身心受創就醫,同時侵害配偶權,使人夫飽受折磨,依恐嚇等罪判處謝男10月徒刑;民事部分,法院判謝男須賠償蔡女30萬元、人夫40萬元、蔡母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