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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公務員「4年不上班」照領百萬薪還爽打疫苗 人總出面:不能罰!

蔣女在南投縣稅務局上工作,但已近4年沒上班了。(圖/Google Map)

蔣女在南投縣稅務局上工作,但已近4年沒上班了。(圖/Google Map)

昨天南投縣稅務局傳出,一名30多歲蔣姓女員工,從2017年開始請育嬰假,直到今年6月復職,但沒做多久又繼續請假,算算她已請了超過700天,在這將近4年的期間,什麼工作都沒做,但卻「合法」的按規定,順利領了薪水和獎金約105萬元,還順利地以公務員身分,優先打完新冠疫苗,引來外界議論。後來有媒體報導,指稱人事行政總處有指示,南投縣稅務局可駁假、考績打丙等方法來反制。但後來人總緊急出面澄清,當事人因請分娩假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長時間未至機關工作,這是按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不分公私部門均須遵守,雇主和服務機關都不能拒絕。

據《蘋果新聞網》報導,蔣女是在2012年透過地方特考,分發到南投縣稅務局工作,先生也同樣在稅務局上班。2017年10月,她第一次向單位申請育嬰假到2019年10月,但育嬰假結束後,蔣女沒多久緊接生了第二胎,又接連申請產假和特休假,去年4月,蔣女再度以照顧小孩為由,又請育嬰假。

後來蔣女一路因為生產請產假跟育嬰假,請到今年5月,疫情開始擴散,發現公務員多了「防疫照顧假」可請,蔣女再度申請復職,結果有同事指稱,蔣女只有在打疫苗當天有看到人,後來又開始一直請防疫照顧假,直到8月31日請完後,她又開始請育嬰假了。

而依照現行法令相關規定,育嬰假前半年會支付6成薪水,蔣女生2胎,所以總共有2次育嬰假可請,產假、特休假期間,也都有支薪,而蔣女前後請了700多天,人都沒上班,但算算她也領了超過百萬的薪水。

後來人事行政總處透過新聞稿說明,育嬰留停和防疫照顧假都是法定事由,強調「本總處並未表示可以不准假,考績丙等」,且當事人因請娩假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長時間未到機關工作,這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不分公私部門都要遵守,雇主和服務機關,都不能拒絕勞工請假。

人事行政總處並提到,這名公務員復職後請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措施,「機關亦不能拒絕,亦不得據以為不利之處分。」人總也指出,蔣女所提出的這些請假與育嬰留職停薪,都是國家因應少子女化所營造友善職場政策,如果有需要改進的空間,會將此情形,與相關機關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