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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嗆「為傳宗接代才娶妳」…人妻淪生娃工具離家9年 他拒離婚理由扯爆

人妻淪生娃工具,崩潰訴請離婚。(示意圖/pixabay)

人妻淪生娃工具,崩潰訴請離婚。(示意圖/pixabay)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18年前和妻子結婚,婚後卻對女方說自己只是為了「傳宗接代」才娶她,要求對方不可過問家中大小事務,也不能有任何意見。人妻不甘在家中遭嚴重矮化,氣得離家出走,期間男方漠不關心、不聞不問,卻也不願意離婚,理由是「擔心老了沒人照顧」,讓人妻當場崩潰,只好向法院訴請離婚。

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她和陳男於民國92年5月5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一家四口平時和公婆同居住;沒想到,丈夫婚後曾多次告訴女方,自己之所以會與她結婚,只是希望妻子可以生小孩、傳宗接代,因此家中大小事務,均要求原告不可過問,也不可以有任何意見,讓人妻飽受煎熬。

原告表示,自己在家中遭嚴重矮化,某天夫妻倆因故發生爭執,她忍無可忍離家出走,並自行在外租屋居住,然而被告縱使知悉,亦認為無所謂,兩造自此形同陌路,除共同為小孩教養事宜會互相商量外,其餘事項未曾再有任何交集與關心,孰料對方卻不肯離婚,理由竟是「擔心老了沒人照顧」,讓她徹底死心。

高雄地院審酌,兩造分居迄今已約9年之久,對彼此之生活狀態難以了解,情感越形疏離,且原告至被告住處探望未成年子女之際,與被告亦無言語交談或情感互動,顯見雙方均無共謀婚姻美滿和諧之主觀意欲,導致兩造婚姻關係應有互相扶持之基礎已然破裂,加上人夫未出庭也沒提出書狀陳述,判准2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