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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亂糟糟1/生前未採死後沒驗 老母被隔離驟逝卻領嘸「喪葬慰問金」

陳先生今年5月跟太太都確診新冠肺炎,同住的母親跟他一起去隔離,最後在裡頭過世,但母親卻未被快篩及PCR檢測,導致無法申請喪葬慰問金。(圖/李宗明攝)

陳先生今年5月跟太太都確診新冠肺炎,同住的母親跟他一起去隔離,最後在裡頭過世,但母親卻未被快篩及PCR檢測,導致無法申請喪葬慰問金。(圖/李宗明攝)

今年5月全台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各地衛生局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也一團亂。台北市一名住在萬華的陳先生向本刊控訴,5月中他跟妻子都確診,家中的老母親因行動不便,不能沒人照料,因此衛生局安排母親跟他一起到新店桂山檢疫所隔離,豈料,陳男母親卻在檢疫所內過世,事後即使家屬手中有「隔離通知書、新冠死亡證明書」,但向衛福部申請確診者死亡的喪葬慰問金10萬元,卻被認定「資格不符」。

陳先生秀出母親的死亡證明書、火化許可證,上頭死因寫著「新冠肺炎併心肺衰竭」,他認為政府怎能這麼霸道,因為沒有快篩及PCR採檢報告,也未經通報,就認定此個案並非確診者,卻又在24小時內火化遺體,以致「死無對證」。陳先生無奈,「不僅沒有跟母親好好道別,現在連申請喪葬慰問金都處處碰壁。」

陳先生指著母親的死亡證明書及火化許可證,死因都是「新冠肺炎併心肺衰竭」,但衛生單位卻不認可。(圖/李宗明攝)
陳先生指著母親的死亡證明書及火化許可證,死因都是「新冠肺炎併心肺衰竭」,但衛生單位卻不認可。(圖/李宗明攝)

陳先生說,5月15日他跟太太到西園醫院快篩及PCR檢測,直到17日太太頭痛、發燒及咳嗽,緊急送台大醫院,確認染疫後,隨即送至負壓隔離病房,而陳先生18日等到衛生局人員來接他去檢疫所隔離,但家中還有行動不便的老母親,立即詢問衛生局人員「怎麼辦?」對方則說,「2人一同送新店桂山檢疫所」。

「我媽送到檢疫所10天後,突然在28號叫不醒,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急救,但搶救20分鐘後還是無效」。陳先生說,事情來得突然,完全沒想到「媽媽生前沒人幫她驗PCR,死後也沒人採檢」,遺體又在24小時內「草率火化」,而原先替陳母開立「新冠死亡」證明書的診所,事後卻不認帳,加上衛生局也否認媽媽是確診個案,陳先生才恍然大悟「最後責任原來是要家屬一肩扛起」。

陳先生拿著母親的隔離治療通知書,上頭白紙黑字寫著,「陳某某經醫師診斷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請在民國110年5月19日至5月26日,到桂山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明明通知書有清楚記載,但政府前後說詞反覆,還不承認疏失,至今母親過世超過5個多月,仍舊拿不到政府的喪葬補助。

「喪葬慰問金就是看得到吃不到,且政府一再玩文字遊戲」。陳先生說,衛生局認為他們的隔離程序都沒問題,但他質疑「當初母親跟我一起隔離在檢疫所,為何未對母親做快篩及PCR檢測」,政府小小的疏失,卻造成人民後續的大麻煩,陳先生氣憤表示「整個流程誰該負責?哪個環節有疏失,難道不該查明嗎?」

本刊致電衛福部疾管署,也將訪問綱要以E-mail方式提供給對方,但截至截稿前並未獲得回應。

而協助處理後事的葬儀社劉先生表示,陳媽媽當初送到耕莘醫院前就已經往生,醫師、救護人員及家屬都跟他表明是「確診者」,他才會聯繫錦宜診所開立死亡證明書,趕在24小時內火化。

記者進一步詢問,「為何耕莘醫院沒開呢?」他解釋,死者抵達醫院前就往生,且未住院超過24小時,耕莘醫院不會開死亡證明書,得找其他診所檢視遺體「有沒有外傷」,詢問家屬死者的身體狀況,才得以開立。開立死亡證明書的錦宜診所溫醫師則表示「我現在沒空,真的沒空,對不起吼」,隨即掛上電話。

看著母親生前的照片,陳先生痛批中央亂搞,害母親草率在24小時內火化,以致他「無法跟母親好好道別」。(圖/李宗明攝)
看著母親生前的照片,陳先生痛批中央亂搞,害母親草率在24小時內火化,以致他「無法跟母親好好道別」。(圖/李宗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