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財經
熱線

金管會頭痛? 保險業務員給付報酬新制遭壽險界「沉默抵制」

金管會推動給付保險業務員報酬新制,卻出現許多業者表示窒礙難行。(圖/黃鵬杰攝)

金管會推動給付保險業務員報酬新制,卻出現許多業者表示窒礙難行。(圖/黃鵬杰攝)

攸關保險業務員收入新制度,即是金管會規定今年7月起申請新保單中,納入「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及各種銷售通路之續年度報酬一覽表」,也就是明定給付業務員報酬各項費用定義,但新制上路以來發現業者未加配合,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感嘆地說「保險公司集體沉默抵制」。

金管會對此,已於今年10月初回函給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表示收到保險公司反映,本案因涉及報酬項目、定義等的變更,還須向所屬的全體業務員進行全面換約的程序,然實務上部分業務員並不願意進行換約動作,致全面換約導致窒礙難行。

金管會也對於保險公司提出難以全面換約,以致於無法達到修正後新規定的施行,將會繼續檢討修正規定。這也意謂歷經數月,金管會、保險局居間與保險業務員聯合總工會、多家壽險公司工會、壽險公會、保險公司討論多時後的新辦法,上路3個多月以來其實未如預期成效。

今年7月上路新制,送審保單中,須依金管會「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及各種銷售通路之續年度報酬一覽表」,明定給付業務員各項報酬費用的定義。
今年7月上路新制,送審保單中,須依金管會「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及各種銷售通路之續年度報酬一覽表」,明定給付業務員各項報酬費用的定義。

其實,為了釐清保險業務員及離職、跳槽到他家保險公司業務員的報酬支付方式,金管會要求壽險公司必須在保單送審或是備查文件中,清楚註明給付業務員續年度佣金、續年度服務津貼等各項報酬費用的定義與名稱,並於今年2月18日透過修正的「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辦理」一案,納入「保險公司給付業務員及各種銷售通路之續年度報酬一覽表」。

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表示,由於工會主張「續年度佣金可攜制」,保險公司則是以「服務津貼」替代「續年度佣金」,總工會曾向金管會表達希望召開公聽會前,暫緩施行新制未被採納。

如今在7月上路以來,從南山到多家保險公司都未按新規定施行,總工會遂再行文金管會表達抗議,從金管會回函了解到保險公司以「無法全面換約為由」未按規定施行新制,總工會抗議當初在立法院溝通時,就表明是針對商品設定,與業務員合約無關,將持續與金管會、壽險公會等溝通,盡速召開公聽會討論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