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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祥條款提高過失殺人刑責 許智傑籲政院速提修草案

立委許智傑認為,過失傷害保持現有制度,但釀成死亡就應該拉開刑責級距。(圖/記者黃耀徵攝)

立委許智傑認為,過失傷害保持現有制度,但釀成死亡就應該拉開刑責級距。(圖/記者黃耀徵攝)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火警,造成嚴重死傷,引發外界討論過失致死是否要加重刑期,法務部在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列車因包商李義祥大意導致車輛滑落軌道後,曾提出要研議修法版本卻一直都沒有下文。立委許智傑表示,希望行政院能儘快將草案送交立法院,加大過失傷害與過去致死的刑責差異。

過失致死是否要加重刑期,之前有討論所謂的「李義祥條款」,許智傑說,近年許多人為事故釀成嚴重死傷,卻因為現行制度最重都只能判5年,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希望這次城中城事件,可以加速修法審查,提高過失致死刑責加最重到10年。

「過失受傷保持現有制度,但釀成死亡就應該拉開刑責級距!」許智傑指出,應該修法讓刑責階層化,拉開過失傷害與過失致死的刑度差異,目前行政院草案還在討論中,他希望能儘速送來委員會,他也會跟各委員提案併案討論,並參酌其他國家制度,加快審查,以撫慰死傷者及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