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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禮前4天突悔婚「想挽回前女友」 願付準新娘217萬分手費

上海一名男子在婚禮前突然悔婚,並稱願意付給未婚妻217萬分手費。(示意圖/Unplash)

上海一名男子在婚禮前突然悔婚,並稱願意付給未婚妻217萬分手費。(示意圖/Unplash)

中國大陸上海一對準新人原本開開心心準備攜手步入禮堂,沒想到男方卻在婚禮前4天,表示「自已心理還有一個人放不下」,突然終止婚禮,並稱願意付給未婚妻「分手費」5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17萬元),雙方也因此對簿公堂。

根據《南方都市報》報導,上海市王姓男子與黃姓女子於2016年1月經過朋友介紹相識,2人互有好感,不久後便確立了戀愛關係,並約定2018年10月5日舉行婚禮。

隨後小倆口開始馬不停蹄準備婚宴事宜、拍婚紗照、找婚禮場地等,雖然辛苦,但一想到此後將和心愛之人開啟新生活,黃女仍然忙得盡興。沒想到,2018年9月30日,準新郎王男竟突然告訴黃女,自己的心裡還有一個人放不下,還想要去挽回一下,隨後逕自終止和女方的婚約。

同年10月1日晚上,王男在其叔叔等親屬陪同下,前往黃女家商量解決事宜;隔天王男寫下契約表示,為彌補黃女的青春損失、精神損失、婚禮採辦費等,欠黃女分手費共計50萬元整,將於同年12月31日前付清。不過後來王男並未履約給付任何費用,黃女遂向上海奉賢法院提起訴訟。

對此,上海奉賢法院審理認為,「分手費」並不屬於民事法律所規範的範圍,雖然一方當事人自願向另一方當事人給付一定財產當作補償,法律並不禁止,但這種債權關係屬於自然債權,並不具有法律上之強制力,不過王男在婚禮前4天提出取消婚禮,必然給女方帶來財產上的損失和心理陰影,因此最終判決王男須賠女方損失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