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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9女童!狼男遭判「閹刑」 崩潰喊:我寧可去死

印尼2015年通過「化學閹割」相關法條,處罰性侵導致受害者永久傷害或死亡的罪犯。(示意圖/pixabay)

印尼2015年通過「化學閹割」相關法條,處罰性侵導致受害者永久傷害或死亡的罪犯。(示意圖/pixabay)

印尼爪哇島莫佐克托(Mojokerto)1名20歲男子休克爾(Muh Aris bin Syukur)2015年至2018年間共性侵了9名女童,法院判他12年徒刑、罰金1億印尼盾(約台幣25萬元),以及「化學閹割」,讓他崩潰表示「我寧可去死」。

綜合外媒報導,印尼蘇門答臘2016年發生一起14歲少女遭12名男子輪流性侵、殺害的案件,引發眾怒;印尼國會同年通過新法,採取「去勢法」來嚇阻相關犯罪,對於性侵導致受害者永久傷害或死亡的罪犯,處以化學閹割,但3年來並未真正執行過。

性侵9名女童的狼男,被判「化學閹割」。(示意圖/pixabay)
性侵9名女童的狼男,被判「化學閹割」。(示意圖/pixabay)

休克爾2018年10月因被監視器拍下犯案過程,才終於被警方逮補,他在3年內共性侵9名女童;休克爾被補後,檢方將他起訴,求處17年徒刑,雖然法院只判12年另加罰金,但最重要的是加了化學閹割的罰則。

休克爾接受媒體採訪時直言:「我寧可去死也不要接受化學閹割!」並表示對犯行相當後悔,希望法院能撤銷這項罰責。若化學閹割確定執行,休克爾將是印尼第一位接受此罰責的受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