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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核四公投若未通過 台電負債2383億恐「全民攤提」

核四重不重啟1218見真章,但如果未過關,台電希望明年可提核四資產認列,在電費上分年攤提回收。(圖/台電提供)

核四重不重啟1218見真章,但如果未過關,台電希望明年可提核四資產認列,在電費上分年攤提回收。(圖/台電提供)

核四公投12月18日揭曉,如果過關得啟動重啟程序,如未過關,台電希望明年能啟動核四2838億的資產認列減損。按照程序處理,最快後年可以開始「分年攤提」到電價上。台電未估計電費分擔金額,但依20到30年轉嫁時間不等,粗估每戶每年平均要多156到240元。

核四建廠花了2838億,台電2015年在前總統馬英九指示下進入封存,現在持續作資產維護,因此這筆投資尚未正式處理。

台電表示,公投結果出來,除非是重啟,否則這筆資產確實要開始處理,進行認列減損。公司希望明年就可以走程序,但還是要看政府怎麼處理,台電才能進行作業。

先前台電曾規劃,核四資產減損認列採分年攤提,有20、25、30年三種方案。依此每度電價分別要漲0.059、0.047與0.039元。以去年全國每戶平均用電近340度來說,攤到20年電費,每戶每月要多繳20元,拉長到30年,則可降到13元,等於一年每戶要多付240元、156元。但這是每戶均數,實際要看各戶用電多寡,像是工商業,大企業每年就可能多付數十萬元以上。

不過台電內部認為,未來核四販售與活化部分設備仍可回收一些資金,扣掉之後才需要認列攤提。即使能明年提出,依照程序預估,也要到2023年才可能在電價上回收,如果立法院有意見,則會拖更久。

核四原址輸配電線路都已建置,台電現在規畫是可以改建成「綜合電力園區」,在上面建置太陽能、風力等綠能,以及蓋一座燃氣電廠。如此部分設備仍可使用,也可減少認列損失。

對於核四資產處理,台電發言人張廷抒回應,如果公投過,就是遵照院長先前說的走重啟程序。如果未過,確實有核四資產要認列,但如何攤提要再看上級單位意見。台電現在就是做好資產維護,以利設備以後能賣好價錢,減低認列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