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屏大裝茫2/期刊論文抄襲連小數點都不改 爆爭議加薪少不了他

資訊工程學系主任李明錡遭投訴,2009至2010期間的五篇刊登於國際期刊的論文涉嫌抄襲其所指導的學生論文。(圖/黃威彬攝)

資訊工程學系主任李明錡遭投訴,2009至2010期間的五篇刊登於國際期刊的論文涉嫌抄襲其所指導的學生論文。(圖/黃威彬攝)

國立屏東大學(屏大)資工系主任李明錡相關著作遭二度判定違反學術倫理,他的五篇國際期刊文章遭控涉嫌抄襲所指導的畢業生論文,連數據的小數點都沒更改;屏大校內人士不滿地說,儘管李明錡違反學術倫理與校方的「彈性薪資獎勵」要件衝突,卻無妨其加薪,令人質疑校方處置欠缺公允。

屏東大學原為「屏東教育大學」,民國103年8 月1日正式合併「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屏商技)升格為大學。一名屏大退休教授指出,李明錡在屏商技任教期間的五篇國際期刊論文(出版時間介於98年至99年),直至今年8月29日仍刊登於屏大官網的個人資料中,經過他仔細比對了半年,竟察覺這五篇文章大多抄襲所指導的畢業生論文,經重新撰寫後將畢業生除名,「內容只有變更部分項目,但數據結果一致,連小數點都完全相同。」這些內容日前卻突然下架。

該教授拿起其中一份最離譜的期刊說,民國99年李明錡發表有關電子學習的期刊,內容指出「研究樣本取自屏東大學成人教育計畫中,使用電子學習服務的12個班級…」但眾所週知,屏大在民國103年才成立,李明錡的文章竟能載入「四年後」才升格的學校,能力顯然超越常人,這項數據更人質疑。

除了涉嫌論文抄襲、造假,李明錡今年7月2日還遭科技部判定違反學術倫理,然而前科累累的李師去年8月獲頒「109年度大武山學者彈性薪資獎勵」,產學類的優秀學者,獎勵加薪一年;根據「大武山學者彈性薪資實施要點」規定,獲獎人員於支領期間若涉有違反學術倫理等情事,應自該情事確定之日起停發,並追繳已領受之全部獎勵金。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黃莆田指出,李明錡去年榮獲「國立大武山學者彈性薪資獎勵」加薪一年,應追回獎勵金。(圖/黃威彬攝)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黃莆田指出,李明錡去年榮獲「國立大武山學者彈性薪資獎勵」加薪一年,應追回獎勵金。(圖/黃威彬攝)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黃莆田指出,「大武山學者彈性薪資獎勵」每年約8月公布,以一年加薪時間來算,獎勵至今年7月,與李明錡違反學術倫理時間點重疊,工會為此向教育部檢舉屏大,要求依規定追回獎勵金。

本刊調查,教育部與科技部於民國99年起推動「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藉以改善大專校院的學術環境、提升留才與攬才的誘因。屏東大學107年起辦理「大武山學者彈性薪資獎勵」,經費由教育部補助及屏大自籌收入支應,而薪資核發是依據當年度高教深耕計畫獲補助額度、全校財務狀況以及整體研究成果,調整獎金額度及獎勵人數,適用對象為屏大專任教師。

「我屏東,我驕傲不起來!」一名資深校內人士感嘆說,學校近年來屢爆醜聞登上媒體版面,這次李明錡事件再次凸顯校務管理鬆散。他透露,李因與學校高層交情好,又是資工系的創系元老,加上明年適逢新任校長選舉,李掌握資工系所有教師的選票,因此學校對於違反學術倫理一事遲遲未有動作,甚至可能再度輕縱。

對此,屏東大學總務長陳永森表示,校方約八、九月間已召開教評會,已完成三級三審,若有申請與違反學術倫理有關的補助會追回,並要求李師提出書面檢討與道歉;不過學術倫理委員會認定情節「沒那麼嚴重」,因此不影響其擔任系主任之行政職務。另,李師今年七月遭二度判定違反學術倫理,因與申請「大武山學者彈性薪資獎勵」的文件無關,不能擴張解釋,因此不會追回。

針對99年、110年二度違反學術倫理,李明錡沈默許久,坦言「這是我的不對」,坦言升等論文涉及抄襲,不過他澄清,檢舉人羅列的五篇並非每篇都涉及抄襲,目前也已從學校官網下架,他也為自己抱屈說,國際期刊的原創是由他所作;針對今年七月遭科技部判定學術倫理,他則說是論文引用不當,當初不記得曾經發表過,著作都是自己完成,沒有抄襲。

去年李明錡獲頒「大武山學者彈性薪資獎勵」研究類學者,不過加薪期間疑與科技部判定違反學術倫理重疊。(圖/翻攝自屏大官網)
去年李明錡獲頒「大武山學者彈性薪資獎勵」研究類學者,不過加薪期間疑與科技部判定違反學術倫理重疊。(圖/翻攝自屏大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