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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女揪少年停車場「約炮」 家長憤而互告法院判決出爐

小六女主動找15歲少年到廁所約炮,雙方互相賠償20萬元。此為示意圖,非當事人。(圖/pixabay)

小六女主動找15歲少年到廁所約炮,雙方互相賠償20萬元。此為示意圖,非當事人。(圖/pixabay)

日前,一名小六女童小芸(化名)透過手機遊戲認識15歲少年,不料2人竟然跑到停車場廁所內「偷嘗禁果」,2邊的家長發現便上法院開告,最近判決出爐,法官酌情2人尚未成年,便判了雙方各打50大板,互賠20萬元,可上訴。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去年4月就讀小六的女童,透過手機遊戲結識一名15歲少年,並且主動提出要約炮的字眼,2人便約在新北市林口區的停車場廁所內嘿咻,不料女童的父母得知此事憤而提告,小芸的父母表示,少年利用小芸的懵懂無知,且少女更患有輕度的身心障礙,就把她拐進廁所性侵,要對方求償70萬。

不過少年卻提供與小芸的對話紀錄,向法官澄清是小芸主動提出約炮字眼,加上他也未成年,因此反過來要對方求償70萬元。

新北少年法院認定,雖說小芸患有輕度的身心障礙,但依少年的對話紀錄,是小芸主動邀約少年約炮,也明白約炮的含意,判定雙方性交為你情我願,但由於2人皆未成年,均無性自主決定能力,判雙方互賠20萬元,但少年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還需要接受訓誡及假日輔導,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