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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房病友深夜熟睡…桃園男「原子筆狠戳眼」害失明 這動機讓法官怒了

桃園市一名廖姓男子用原子筆戳瞎病友雙眼。(示意圖/pixabay)

桃園市一名廖姓男子用原子筆戳瞎病友雙眼。(示意圖/pixabay)

桃園市一名廖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症,2019年7月間住進當地一間療養院,不料他為了出院,竟在4天後持原子筆狠戳同房徐姓病患的右眼,導致對方右眼全層鞏膜角膜撕裂傷,送醫搶救後仍不幸失明。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廖男已非第一次出現類似行為,所生之危害非輕,應予非難,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廖男患有思覺失調症,於2019年7月19日入住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同年月23日晚間7時32分許,他認為只要攻擊同病房之病患後,醫院會不願繼續收治其住院,即可出院,竟基於重傷害之犯意,趁患有亞斯伯格症等精神疾病的徐男熟睡時,以原子筆戳入對方右眼,導致徐男失明。

桃園地院審理時,辯護律師主張,被告因精神疾病,長期安置於療養機構,行為時屬精神障礙而無法辨識其行為違法抑或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應得依法減免其刑;經調閱精神鑑定結果,一審法官發現,廖男雖患有思覺失調症,但無證據顯示他在犯案當下的行為能力及精神狀態等方面,有降低或達不能之程度。

法官審酌,被告因患有思覺失調症而住院,竟為達其離開該醫療院所之目的,持原子筆攻擊同病房之告訴人之眼部,致告訴人之右眼全層鞏膜角膜撕裂傷,而受有毀敗視能之重傷害結果,所生之危害非輕,應予非難,加上他至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犯後態度難認良好,最後依重傷害罪判處5年6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