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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中小學校長集體涉貪 3校長遭懲戒法院判撤職確定

懲戒法院審結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義學國小前校長蕭道志等3人遭撤職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懲戒法院審結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義學國小前校長蕭道志等3人遭撤職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教育界最大醜聞」的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時任校長的義學國小蕭道志、江翠國中黃耀輝及新埔國小張萬隆今年9月遭判刑定讞,行政責任部分,懲戒法院一審將蕭道志等3人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3人提上訴遭駁回確定。

這起杏壇醜聞爆發於2011年間,當時因中和區積穗國小發生營養午餐的餐桶長蛆事件,新北地檢署主動偵辦,查出有10家團膳廠商於年度投標前涉行賄校長,得標後另依師生用餐人數支付回扣,換取供餐不被刁難或出現缺失時能大事化小。

檢方查出38名中小學校長 、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其中14名校長已被判有罪定讞,今年9月15日最高法院再將6名校長判刑確定,另4人撤銷發回更審。其中義學國小校長蕭道志判4年2月、江翠國中校長黃耀輝判2年 4月、新埔國小校長張萬隆判2年2月,二重國小校長劉創任判1年10月、樹林高中校長張世明判4年2月、新興國小校長張崇仁判3年7月定讞。

新北市政府將蕭道志、黃耀輝、張萬隆移送懲戒,懲戒法院第一審認為,蕭道志等人的行為重創公務員清廉形象,為維護公務紀律,懲戒撤職並各停止任用2年,3人不服提上訴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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