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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山焚化廠垃圾多三倍 竟是業者貪圖價差所致

高市府環保局近期發現岡山焚化廠的高雄市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量半年突然暴增3倍,經過調查發現,有清除業者疑似貪圖價差,將外縣市的廢棄物申報為高雄市廢棄物。(圖/高市府環保局提供)

高市府環保局近期發現岡山焚化廠的高雄市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量半年突然暴增3倍,經過調查發現,有清除業者疑似貪圖價差,將外縣市的廢棄物申報為高雄市廢棄物。(圖/高市府環保局提供)

高市府環保局近期發現岡山焚化廠的高雄市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量半年突然暴增3倍,經過調查發現,有清除業者疑似貪圖價差,將外縣市的廢棄物申報為高雄市廢棄物,該不法行為已經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也可依規定撤銷或廢止清除業者的許可證。

環保局表示,統計以往岡山焚化廠每個月事業廢棄物平均進廠量約4000至5000公噸,但從今年6月開始由9100公噸暴增至10月的1萬6300公噸,原先以為是疫情關係,導致垃圾量暴增,但半年間事業廢棄物量爆增至3倍之多,因此,11月初懷疑有清除業者載運外縣市事業廢棄物而申報本市廢棄物的不法情節。

環保局鎖定進廠量異常的清除機構後,比對其申報的營運紀錄及清運車輛GPS即時追蹤系統的清運軌跡,發現有台中、桃園等地夾帶事業廢棄物的紀錄,但卻向岡山焚化廠偽報為高雄市的事業廢棄物,該違規行為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環保局也轉報相關單位,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撤銷或廢止清除業者許可證。

高市府環保局表示,高雄市廢棄物的代處理費用1公噸為3150元,而外縣市的價格1公噸則是在4000至5000元上下,所以清除業者將外縣市的廢棄物偽報為高雄市廢棄物,可賺取中間價差,此外,高雄近年力推垃圾減量,偽報為高市的廢棄物,也不會因為廢棄物量多寡而遭到阻擋。

環保局呼籲清除機構應詳實申報,切勿貪圖價差,虛偽不實申報夾帶外縣市事業廢棄物進入高市焚化廠,以免遭撤證、移送及受刑罰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