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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男3度酒駕毀4口之家 「具殺人不確定故意」遭聲押

高雄市黃姓男子26日晚間酒駕高速撞上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導致林男妻子當場死亡、林男與2名女兒重傷,檢方晚間發聲明強調對酒駕零容忍、認定黃男具「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既未遂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圖/中國時報記者袁庭堯攝)

高雄市黃姓男子26日晚間酒駕高速撞上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導致林男妻子當場死亡、林男與2名女兒重傷,檢方晚間發聲明強調對酒駕零容忍、認定黃男具「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既未遂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圖/中國時報記者袁庭堯攝)

高雄市黃姓男子26日晚間酒駕高速撞上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導致林男妻子當場死亡、林男與2名女兒重傷,警方27日下午訊後將他直接以「殺人罪」移送高雄地檢署。檢方晚間認定黃男具「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既未遂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方強調,對於酒後駕車行為「零容忍」,依法究辦以遏止歪風,保障人民安全。

黃男一下車就腿軟,一路踉蹌,面對媒體包圍不斷說「對不起」,問他會不會去靈堂上香,他還點頭說「會」。

黃男一下車就顯得腿軟,在警方兩側攙扶戒護下緩步前進,似乎是安全帽遮掩的太過密實,導致步伐緩慢。走上地檢署階梯時,媒體問他「已經2次(酒駕前科)了!到底有沒有悔意!」他不斷說「對不起」,步伐更顯顢頇。

媒體再問黃男「會不會去死者靈堂上香」,黃男用力點頭說「會」。但依照該事件屬重大且矚目的性質,加上警方直接依「殺人罪」移送,黃男想去靈堂上香恐怕根本沒有機會。檢方聲請羈押,高雄地院是否裁准,稍晚就會確定。

警方連夜查出,黃男同車的趙姓友人爆料,曾規勸他勿開車,但黃男仍搶下鑰匙堅持要開車,結果在河東路、國民街口高速衝撞造林男一家,造成林男骨盆骨折,范姓妻子重傷不治,14歲和15歲2名女兒分別受有四肢擦挫傷、雙小腿骨折全口牙脫落等傷勢,一家人瞬間天人永隔。

高雄市長陳其邁第一時間表示「酒駕肇事致死案件人神共憤,於法不容」,要求警察局要從嚴從速儘速偵辦,建請高雄地方檢察署聲押、高雄地方法院重判,同時指示交通局、警察局加強道安大執法,盡速研擬相關修法建議。

檢方表示,黃男2006年、2009年均曾因酒駕案件遭移送,仍心存僥倖,明知個人因飲酒已達嚴重酒醉無法安全駕駛的狀態,無法遵守、辨識道路交通標誌及注意車前狀況,竟基於縱使其他用路人可能遭其駕車撞擊致死傷、亦不違背其本意之殺人不確定故意,酒後開車上路,撞擊林姓一家4人,致范女送醫後不治死亡,其餘3人則分別受有輕重傷,經警到場處理,並測得被告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24毫克。

檢方強調,酒駕肇事害人害己,政府雖大力宣導、進行修法並加強取締,然仍有不少酒駕者心存僥倖一再觸法,漠視其他用路人之身體、生命安全,輕則危害交通安全,重則導致他人受傷甚至死亡,造成無辜家庭人倫破碎。對於酒後駕車之行為嚴厲譴責,並依法究辦,採取零容忍之立場,以遏止酒駕歪風,保障人民安全。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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