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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怒報案 摳男討1.5萬交往花費:媽媽包的水餃一個3.5元

情侶交往期間的花費,有些人會要求AA制。(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情侶交往期間的花費,有些人會要求AA制。(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情侶交往除了考驗感情,價值觀也很重要,許多人約會不計較費用,不過也有人講求AA制。中國貴州就有一對男女,交往時都由男方付錢,分手後男方到派出所報案,聲稱要拿回談戀愛期間的花費,每個項目一一列出,就連媽媽包水餃也算了進去,消息曝光在網路掀起熱議。

據了解,女子和男友分手後,男方到派出所報案,要討回交往期間花的費用,就連媽媽包的水餃也要計較,平均一個水餃0.8元人民幣(約3.5元新台幣)。透過訊息可見2人為了相關花費爭執不休,女子說道:「那個藕粉錢,我是算的買煙彈的和其他了的」,男子則解釋:「藕粉送阿姨的,跟妳沒關係」,還不忘狠酸:「雖然妳很一般,阿姨確實好」。

男子要求討回交往期間的費用。(圖/翻攝自微博)
男子要求討回交往期間的費用。(圖/翻攝自微博)

最後,女子總共歸還3422元人民幣(約1.5萬元新台幣)。此事在陸網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樣的人還找得到女朋友?」、「很嚴謹」、「不愧是前男友」、「以後估計不好找對象了,誰家閨女敢和他談戀愛,必須得成,不成就得還錢」、「算什麼男人」。

另外,也有不少人慶幸,「花這3000多遠離垃圾男人真是太值了」、「女子做得挺好,花點錢早點離開這種男人也是對的」、「恭喜女孩子脫離苦海,這種男人早分手早好」、「還好分手了,女生解脫了」、「必須說:分手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