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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合併議題 學者提修財劃法擴大統籌分配款

針對縣市合併議題,正國會立委陳亭妃、陳歐珀等今召開「打破零和賽局—財政收支劃分的合理化」。(圖/截自經濟民主連合智庫)

針對縣市合併議題,正國會立委陳亭妃、陳歐珀等今召開「打破零和賽局—財政收支劃分的合理化」。(圖/截自經濟民主連合智庫)

針對縣市合併議題,民進黨立委陳亭妃、陳歐珀與今(12)日舉行論壇,與會學者建議,現行財劃法過度偏袒中央,造成縣市失衡,如果要修財劃法,建議擴大統籌分配稅款等,避免造成「富都窮縣」。

針對縣市合併議題,學者呼籲應修財劃法,擴大統籌分配稅款等。(圖/陳亭妃辦公室提供)
針對縣市合併議題,學者呼籲應修財劃法,擴大統籌分配稅款等。(圖/陳亭妃辦公室提供)

陳亭妃、陳歐珀,與經濟民主連合智庫、正國會政策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共同舉辦第一場論壇,就財政收支劃分法進行討論。

陳歐珀指出,討論縣市升格時,正國會的聲明就提出「日出條款」,認為應在2年內完成財劃法修法、行政區劃法立法,避免「窮縣越窮、富都越富」。他認為目前的統籌分配款的分配,分為首都、其他五都、特別縣市和其他縣市「四等」,造成縣市不平權。他也拿出各縣市的人均分配款統計,各縣市確實有人均分配不均的問題。

陳亭妃表示,希望透過討論,讓縣市整併與升格的工作更為順暢合理,達到「均衡國土」、「強化治理」、「深根民主」與「平權縣市」等有利於「台灣國家正常化」的目標。

台大法律系教授柯格鐘說,財劃法從1999年之後,就沒有修法,過去把地方的營業稅改成國稅,造成地方損失,例如中油對於高雄市,有污染卻沒創稅。因此,財源應隨「事權」劃分,但財劃法沒有說出它和地制法的關聯性,未來修正時應一併考量,不應讓地方又要負擔自治事項,又有委辦事項,錢卻沒跟著下來。

東吳政治系副教授陳立剛建議,修法方向應包括擴大統籌分配稅款,直轄市縣市分配一致化,及跨縣市、跨都會的建設計畫,應有優先財政專案或計畫型補助,不要造成地方患窮又患不均的問題。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則說,地制法修法要有完整配套,不要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但也不要成為阻礙改革的理由,有七成人口在直轄市,不應讓其他縣市矮人一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