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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復職2/襲胸、摸大腿被解聘還想回任 破窗效應引發校園恐慌

狼師問題引發家長和婦幼團體恐慌,挺身抗議要求勿包庇狼師。(圖/報系資料照)

狼師問題引發家長和婦幼團體恐慌,挺身抗議要求勿包庇狼師。(圖/報系資料照)

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去年裁定,教育部和立法院2018年修法,全由外聘委員組成的性平小組拒讓狼師回任一事不能溯及既往,初步統計至少有10餘件狼師案,恐怕會以「性平小組組成不合法,因此解聘案也無效」為由,意圖申請回到校園。

其中有兩件案子引起法界議論,一件是台中某國小王姓狼師要小學女生坐在他大腿上,被他多次摸胸與大腿;另一件則是中部某女高中生被狼師開車熊抱,兩案皆受到大法庭的裁定影響,遭判決撤銷解聘或停聘處分確定,2狼師恐將復職、補薪。

兩件狼師案中,情節較嚴重的是台中某國小王姓狼師案,他在2015年間,被3名女學生檢舉涉嫌性騷擾,指控他會藉機摸胸,還要學生坐在他的大腿上。一位小學女生指出,王男曾在課業輔導時,把手從她的衣服下襬處伸進內衣裡摸胸部,還會摸大腿內側,另位小學女生則說王男利用放學後訓練劈腿動作時,趁機觸碰她的胸部外緣,還會利用課輔機會,要她坐在他的大腿上,第3個女學生一樣控訴他把手伸進內衣裡面摸胸部。

另一件中部某高中女學生遭狼師熊抱案,則發生在2014年1月間,當時狼師以私人轎車載女學生到外地,趁機在駕駛座內抱住女學生,兩人在臉書上還疑似有私密對話互動,事後女學生產生強大情緒反應,同學和其他老師發現她表現出自責、撕手皮、焦躁、臭臉、哭泣和學測成績不佳,校方認定女學生遭受狼師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的言辭或行為,導致影響人格尊嚴、學習的機會或表現。

上述2案皆被學校的性平調查小組認定性騷擾成立,其中第1案情節最嚴重,王姓狼師予以解聘,第2案則決議2年不得聘為教師,2個狼師不服,各自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改打行政官司,要求復聘為教師,不料2案皆受到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去年5月7日做出「109年度大字第5號」裁定影響,改遭狼師勝訴確定,甚至可望復職。

教育部眼見修法緩不濟急,擔心產生破窗效應,去年7月火速發函各級縣市政府和教育局,強調還在程序進行中案件,不予復聘,還未遭撤銷案件及調查結果尚未出爐者,另組調查小組處理。此外,教育部和立法院還火速修法,今年年5日再次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這次修法強化立法理由,以及回溯條款的高度正當公益性,希望能防堵狼師重返校園,不讓學生受到傷害。

教育部為避免《性平法》「狼師條款」產生空窗期,曾發函要求各級學校不要復聘狼師。(圖/焦正德攝)
教育部為避免《性平法》「狼師條款」產生空窗期,曾發函要求各級學校不要復聘狼師。(圖/焦正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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