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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遭男同學「當眾指侵」 因年紀小罰不到父怒請願

南韓一名5歲女童遭幼稚園男同學當眾指侵。(示意圖/Unsplash)

南韓一名5歲女童遭幼稚園男同學當眾指侵。(示意圖/Unsplash)

南韓京畿道城南市一所公立幼稚園日前發生5歲女童長期遭男同學性暴力的離譜案件,然而因為韓國法律中14歲以下的未成年者不受處罰,即使受害女童的父親依法申告,男同學依舊不會被處罰,女童家長氣得上青瓦台請願網站留言,據傳男同學家長威脅受害女童家長刪文,目前雙方都決定採取法律措施。

女童父親1日在青瓦台國民請願網站上以「請訂定兒童對兒童性侵事件發生時有強制力的制度」為題發文表示,和女兒就讀同所幼稚園的同齡男同學在所有同學面前將女兒的褲子脫下,且將手指伸進她的性器與肛門中,女童父親表示,女兒過去就經常在幼稚園、住家附近的暗巷被同班男同學強制性騷擾,曾喊「下體痛」且出現異常分泌物,去婦產科檢查後也證實女兒曾遭受性虐待,因此患上外陰炎。

女童在幼稚園當眾遭到性騷擾。(示意圖/Unsplash)
女童在幼稚園當眾遭到性騷擾。(示意圖/Unsplash)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女童母親也在網路論壇以「在幼稚園被性侵了」為題發文說明,女兒被男同學以手指性侵的經過,調閱監視器後,影片內容確實如女童所述,但因為監視器角度的關係,畫面中僅能看見兒童頭部,無法看出關鍵部位,兒童保護專家3度調閱監視器後,因為無法看清楚下體部分,已與警方協商將再開會討論調查。

母親的貼文在網路上引起廣大關注,而她再度指控,男同學父母要求她刪除文章,威脅提告,她說明「因為我也是人,在對方的威脅之下,已經把之前在媽媽論壇發的文都刪掉了,但為了國民的權益,還是鼓起勇氣來發文了。我會守護我的女兒,很快就會聘請專業律師的。」

根據南韓現行《兒童福祉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進行身體或性虐待,但未滿14歲者屬《刑法》上的未成年者,因此不會受到懲罰。女童父親表示,政府訂定兒少性保護相關法律是因為兒童及青少年遭受性犯罪時,受到的傷害較成人大上許多,「但如今卻因為加害者年紀小,導致受害者無法受到保護,真是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