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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綜合

男友分手拿借據討3.1萬 恐龍媽討拍「不想還」反被打臉:厚臉皮

一名媽媽表示,女兒和男友分手後遭對方威脅討錢。(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一名媽媽表示,女兒和男友分手後遭對方威脅討錢。(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借錢還錢是天經地義,通常情侶或夫妻,不會分得那麼清楚,可一旦分手了,可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一名媽媽就透露,女兒先前交了一名對象,沒想到分手後,男方討交往期間的花費,她認為這樣不合理,因此PO文詢問,引發熱議。

原PO在臉書《爆系知識家》社團透露,女兒先前交往一名男子,但2人現在已經分手,對方威脅必須還款,還強迫簽字蓋手印。透過照片可見,借據上寫了每一筆的借款和還款紀錄,2021年2月26日借了28000元,固定每個月還款2000元,不過到了同年5月31日,又借了11000元,因此目前還欠31000元。

原PO解釋,這是女兒和前男友吃喝玩樂的費用,不過上頭沒有註明還款日期,讓她好奇:「會有法律效用嗎?」她事後也補充,男方不負責任,還欺騙她女兒,「這樣分手就能要分手費是嗎?」

原PO貼出女兒的借據。(圖/翻攝自爆系知識家)
原PO貼出女兒的借據。(圖/翻攝自爆系知識家)

此文一出,掀起熱烈迴響,網友紛紛留言痛批厚臉皮,「如果真的是借款,有借本來就該還…」、「很明顯就是不想還錢」、「如果真的是有借這回事,當然要還,不管是不是交往」、「重點是有沒有借,而不是日期,有借就算沒這張紙也要還吧」、「這種跟合約沒什麼兩樣,不想還的就跟無賴一樣」。

還有人懷疑,「這看起來像是借錢的借據,不像生活費的感覺,因為還了一部分再借?假如真的不想在一起,真的不要使用對方的錢,男生女生都要好好保護自己」、「這借據的寫法看起來就不像樓主說的生活費,妳要不要把事由PO出來給大家看清楚?2月跟5月都有借款,中間有還款,看起來也不像是分手後才開始討債,到底是妳女兒沒老實說,還是妳沒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