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R名廠出包2/殘障廁所「高層」專用? 員工加控如廁15分鐘也不行
圓點奈米前員工投訴,公司內加裝超過一百支監視器監控員工的一舉一動,就連上廁所超過15分鐘都會被約談。(圖/周志龍攝)
興櫃公司台灣圓點奈米(6797)受惠這波新冠肺炎疫情,3月營收為2.58億元,年增795.35%,累積今年1至3月營收7.65億元,年增1308.7%,目前於人力網站上正大舉招募人才。然而多名離職員工卻爆料,公司控制員工休息時間嚴苛,就連上廁所超15分鐘都會被約談,公司甚至在公用電腦加裝監控系統,用來掌握員工的LINE對話,全公司還建置上百支監視器監控員工,就連廁所外和員工休息的茶水間都不放過。
一群離職的員工3月28日向桃園市政府檢舉台灣圓點奈米違反勞動法規,內容指出「圓點涉嫌違法未給員工加班費,且當日加班未滿一小時者不給報加班;無障礙廁所竟然被設門禁,只有董事長和總經理能夠進去;有員工因請特休假,被以績效不佳為由開除。」
前員工力隆(化名)指出,公司的無障礙廁所被設置門禁,方便身障者的功能形同虛設,害得行動不便的訪客和員工都無法使用該空間,有同仁為此向公司詢問,得到的回應竟是董總不願與一般員工共用廁所。另外,他還提到,公司申請加班有潛規則,加班未滿一小時不能申報,若需加班應提前申報,但他怒批,加班如何事先得知?

另名前員工潔西卡(化名)則向本刊表示,自己遭公司以申請太多特休假為由,無預警解聘,據她所提供與資方談判的錄音檔內容中,資方認為她出勤不佳,表示「一樣都有特休權益的人,有些人就是比較常用,有些人不常請。」事實上,過去圓點就曾因勞資爭議被告上法院,有員工不滿被違法資遣提出告訴,法院判決圓點敗訴,應給付員工25萬元,並另應按月給付員工12萬元,直至該員工回復工作日止。
前員工健佑(化名)則痛批公司電腦內偷裝設監控系統,監控員工的LINE;不僅如此,全公司裝設超過百隻監視器,除了辦公場所和產線等公共區域之外,就連廁所外和員工茶水間都被裝設,事先均未取得員工同意,有同仁上廁所超過15分鐘竟被警告。
大仁律師事務所律師蔡政峯指出,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不過,若勞工可以舉證雇主裝設目的不正當,或是裝設數量過多,已違反必要性,就有違法疑慮,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無故竊錄罪以及民法侵權行為(侵害工作權與隱私權),勞工可以提起相關訴訟或向勞動局申訴。

另外,勞基法保障勞工特休假,若因此成為雇主解僱勞工的理由,勞工可透過勞動局申訴,也可以提起訴訟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請求損害賠償。從勞工被解僱日起,至回復工作前的薪資都可請領。
對此,台灣圓點回應電腦為公司所有物;另外,公司的無障礙廁所,任何人皆可依據公司內部制度向總務提出申請使用;至於員工休假次數本為公司獎懲制度,明訂標準扣除績效表現分數的統一標準,適用於全體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