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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孩用藥卡關2/修藥事法五度闖關失敗 知情人士曝「水很深」

去年我國寵物數量突破295萬隻,增養的犬貓數量更首度超越新生兒,飼主對「毛小孩」的醫療問題都十分關切。(圖/報系資料照)

去年我國寵物數量突破295萬隻,增養的犬貓數量更首度超越新生兒,飼主對「毛小孩」的醫療問題都十分關切。(圖/報系資料照)

寵物用藥的問題爭議由來已久,事實上早在十年前,立法院就曾提出《藥事法》修法,擬將診療機構納入藥事法,前後總計共5名立委提出版本,卻都未能完成修法。知情人士透露,粗估每年動物用藥市場規模有數十億元,藥師公會掌握「醫藥分離」的神主牌,等於手持調劑權的優勢,成為長年以來修法上的瓶頸。

2013年,發生某藥廠提供人用藥物給獸醫院使用,因而遭到重罰,後續引發寒蟬效應也導致往後動物醫院面臨無藥可用的困境,甚至許多獸醫院因而歇業,時任立委的陳其邁與蕭美琴等人,就曾出面共同為全國200多萬隻貓犬「無藥可醫」請命。

陳其邁當時就指出,部分歐美國家的寵物與人類用藥,皆由同一機關主管法令,但我國卻是人用藥由衛生署管,寵物用藥則是農委會管,因此提出《藥事法》第35條、第50條的修正案,提供獸醫使用人用藥物的法源依據,不過後來法案僅停留在二讀階段。

其實,當時立委吳秉叡更提出《藥事法》第1條的修正案,直接將獸醫診療機構納入《藥事法》規範對象;2019年,立委徐志榮與親民黨團也都曾提出《藥事法》第50條修正案,將獸醫診療機構納入販賣藥品的地點。甚至,立委邱志偉也曾提出《藥事法》第50條修正案,不過同一會期提案竟又主動撤案。

 2013年時任立委的陳其邁與蕭美琴等人召開記者會,為寵物無藥可用的困境請命,並推動《藥事法》修法,至今已有5個委員提出修法版本卻無下文。(圖/報系資料照)
2013年時任立委的陳其邁與蕭美琴等人召開記者會,為寵物無藥可用的困境請命,並推動《藥事法》修法,至今已有5個委員提出修法版本卻無下文。(圖/報系資料照)

據了解,國內有藥證的「獸醫師專案申請人用藥品治療動物之暫行替代品項」最新清單共514項,且屬於正面表列,也就是表單上合法,表單以外通通不合法。修法始終未能成功,除了行政院部會間缺乏共識,未提出院版的修法草案之外,一名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資深助理直言,「藥師公會在立法院遊說超強,連醫師公會有時都要看他們臉色,加上捧著『醫藥分離』的神主牌,《藥事法》修法根本是鐵板一塊,相比之下獸醫顯得人少又單薄。」

一名執業逾二十年的獸醫師也不諱言地說,這確實是獸醫和藥師纏鬥十年的紛爭,《藥事法》修法卡關多年,與兩個公會的財力和遊說力有關,全國藥師公會會員人數約五萬人,獸醫師加起來才九千人,藥師公會每年收取的會費也比獸醫師公會高,因此公關費用相當可觀。

據了解,一隻寵物花費飼主每月平均約三千元,其中約有三成是醫療支出,一年的醫療費用近一萬一千元。以目前全國寵物數量近300萬隻來算,病老的貓狗占十分之一,其中一年醫療費約有八成為人用藥品來算,推估這塊市場達數十億元。

針對多年以來寵物用藥的修法歷程,身兼獸醫身份的台北市議員楊靜宇指出,2013年他擔任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醫師公會全聯會副理事長時,參與《藥事法》修法的攻防戰,當時社會還不太了解寵物用藥,認為獸醫有動物藥不用,非要用人藥,但實際上動物用藥涵蓋經濟動物和非經濟動物(寵物),但寵物用藥與經濟動物用藥的包裝、劑型和種類都不同。

身兼獸醫的台北市議員楊靜宇表示,台灣和中國是少數規範寵物不能使用人藥治療的國家,歐美澳日韓等國家的獸醫師對我國用藥管理體制,均覺得不可思議。(圖/報系資料照)
身兼獸醫的台北市議員楊靜宇表示,台灣和中國是少數規範寵物不能使用人藥治療的國家,歐美澳日韓等國家的獸醫師對我國用藥管理體制,均覺得不可思議。(圖/報系資料照)

他舉例,經濟動物投藥屬於預防性,使用第一代基本的抗生素,但當寵物面臨嚴重膀胱黏膜發炎等病況,需要用到第二代和第三代抗生素時,受限於《動保法》,動物可用514項人用藥物裡完全沒有抗生素,因此獸醫無法取得用藥。他表示,現在獸醫師與藥師公會有機會進入新的協商,最終目的希望能推動修法,若不能一步到位,至少開放負面表列的方式促進寵物的醫療權益。

立委高嘉瑜在這次事件後也向獸醫承諾,獸醫使用人藥牽涉範圍較廣泛,必須先和各界溝通,獲得最大公約數後,修法比較合適,她會先請疾管署協商放寬獸醫使用人用抗生素,而後朝向全部用藥負面表列(只規範不能使用的藥品)的方向努力,有讓獸醫、動保人士和團體對於《藥事法》修法重燃希望,後續能否在公會團體的角力,以及跨部會之間取得共識,並完成修法仍有待觀察。

對此,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藥事法》修法事涉廣泛,公會願意參加協調,並樂見增加寵物用藥品項,不過公會的立場仍堅持,動物用藥與人用藥品管理目的與方式不可相提並論,因涉及藥品救濟問題,若動物使用人用藥品應取得動物藥證,兩者分別適用各自藥證管理制度,以避免兩套管理系統互相干擾,造成人用藥品秩序混亂;目前因應動物用藥需求的急迫性,已訂有緊急申請動物用人藥程序,但仍僅為動物用藥證普及化之前的過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