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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中士蔡學良命喪靶場 家屬提國賠再審遭駁回確定

空軍中士蔡學良在靶場中彈身亡,蔡媽媽尤瑞敏主張兒子沒過失聲請再審,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空軍中士蔡學良在靶場中彈身亡,蔡媽媽尤瑞敏主張兒子沒過失聲請再審,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空軍中士蔡學良14年前在靶場中彈身亡,家屬訴請國賠600萬元,只獲判賠148萬元確定,法院認為蔡學良也應負一半過失責任,蔡媽媽尤瑞敏主張兒子沒有過失,請求再審;高等法院認為,蔡母於台大法醫所鑑定報告結果出爐後,逾一個半月才提出再審,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的30日期限,予以駁回,上訴後,再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高院再審庭認為,國賠案於2015年7月9日判決確定,台大法醫所鑑定結果是在2020年1月16日做成,蔡母直到2020年3月9日才訴請再審,已超過法定的期限,因此未進入實質審理,即以程序駁回,二審合議庭安慰到庭聆判的蔡母,感同身受及體會其喪子之痛,但因不合法律規定,只能駁回再審訴訟。蔡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仍認為再審不符合法定程序,駁回上訴確定。

蔡學良於空軍防空砲兵指揮部954旅服役期間,2008年5月9日隨部隊至台東太平營區靶場進行歸零射擊訓練,蔡擔任軍械士,負責看管、登記射擊線後方的預備槍枝,卻中彈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