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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醫師「被離職」事件不斷 立委要求納勞基法保障權益

針對彰基和屏基解雇主治醫師事件,立委陳椒華要求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在完成修法前,應先訂定主治醫師定型化契約。(圖/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針對彰基和屏基解雇主治醫師事件,立委陳椒華要求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在完成修法前,應先訂定主治醫師定型化契約。(圖/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針對近十位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遭院方不續聘事件,立委陳椒華今指出,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有修法的必要與急迫性,在完成修法前,應先訂定主治醫師定型化契約,並請勞動部和衛福部儘速檢討相關法令。

陳椒華偕同過去因成立「屏東基督教醫院關係企業工會」,遭屏東基督教醫院不續聘的醫師詹智鈞及彰化縣醫療界聯盟顧問楊澤民等人召開記者會,針對彰基不續聘醫師事件,要求政府應啟動調查,重視並著手修法維護醫師勞動權,保障受僱醫師權益。

遭屏東基督教醫院解雇的醫師、屏基工會理事長詹智鈞表示,過去全體醫師因《勞基法》的限制無法被納入,導致許多醫師過勞的慘劇不斷發生,也可能間接導致醫療服務品質受到影響;2016年總統蔡英文的醫療政策白皮書的起草人、現任衛福部長陳時中在白皮書中明確指出,醫療是服務業,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方向不會改變。

詹智鈞指出,在蔡總統第一任任期結束前,約4000位私立醫院的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佔不到全體醫師的一成,大多數的受雇主治醫師仍未能納入勞基法的保障,因此可看到彰基邱足滿醫師和許多類似的事件仍在台灣各地不斷上演。

陳椒華表示,從彰基、屏基解雇主治醫師事件可發現,如果連醫師都不能依法捍衛自己權利,怎能好好守護病患的健康呢?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的修法有其必要與急迫性,主張受僱醫師應納入勞基法,在完成修法前,應先訂定主治醫師定型化契約,並請勞動部和衛福部儘速檢討相關法令,同時希望彰基別違背其創設醫院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