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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遭舉報散佈謠言 檢不起訴但強調「行為不妥」

周玉蔻洩疫情資訊不起訴,檢:造成指揮中心困擾行為不妥。(中時資料庫)

周玉蔻洩疫情資訊不起訴,檢:造成指揮中心困擾行為不妥。(中時資料庫)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因於去年5月疫情3級警戒期間,在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確診人數前,搶先在臉書爆料確診人數,還預告AZ、莫德納疫苗抵台時間,網友認為周女洩漏疫情訊息,企圖影響股價,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周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證券交易法》。北檢認為周女搶先爆料一事,易造成指揮中心困擾,行為實在不妥,但沒有散布疫情謠言的主觀意圖、且難認有影響股價情事,依罪嫌不足,24日將周女不起訴。

周女在去年5月16日,在疫情指揮中心當天發布疫情調查結果前,在個人臉書PO文「207!還好不是幾何式成長!好家在!繼續防疫!」,搶先在指揮中心發布確診人數前爆料,遭人告發散播有關疫情謠言。

此外,周女另在去年5月16日、18日分別在臉書上,貼文預告「今天的獨家好消息:疫苗(AZ與莫德納)五月底、六月中旬,分批抵台!」,不久後周刪除「AZ與莫德納」部分敘述文字,仍被網友截圖告發散布謠言來影響股價。

檢方調查後認為,周女臉書透露的確診人數與指揮中心公告確診數字相同,並無法認定周散播疫情謠言;另周預告的疫苗抵台時間,即便去年5月14日到5月底股價上升,仍無法認周貼文內容能影響股價,且具備「足以影響一般理性投資人投資決定」之「重大性」要件,尚不構成違反《證交法》,今將周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