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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想釣!台東2釣客搭「保麗龍船」闖保護區釣魚 受困還受罰下場超慘

呂、李2名釣客搭乘波特船在富山護魚區違法釣魚。(圖/第一三岸巡隊提供)

呂、李2名釣客搭乘波特船在富山護魚區違法釣魚。(圖/第一三岸巡隊提供)

虧大了!台東呂、李2名男子26日駕駛有「窮人遊艇」之稱的「波特船」,在台東富山保護區違法釣魚,因失去動力動彈不得,海巡人員前往取締時,查獲8尾豆仔魚,將依漁業法裁罰,最高可罰15萬元,平均1尾的代價近2萬元。

夏天海域活動頻繁,26日下午2點多有民眾目擊1艘用保麗龍、泡棉打造,有「窮人遊艇」之稱、海釣客常用來在近海釣魚使用的白色「波特船(自製浮具)」,在富山護漁區動也不動,船上兩個人疑似在釣魚,馬上向海巡通報。

第一三岸巡隊表示,第二機動巡邏站線上巡邏組人員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查看,因距岸約300至500公尺,無法以肉眼、照相及錄影方式確認該是否有採捕情事,立即派遣橡皮艇前往全程搜證。

搜證過程中,呂姓(約50歲)、李姓(約30歲)釣客供稱因外掛式舷外機故障,船隻無法啟動,請該隊協助拖帶回新蘭漁港,經聯繫台東縣政府漁業科同意,並基於人員安全考量,於4時50分將及民眾拖帶進港,進港後查獲船上有違規採捕工具釣竿2支及8尾巴掌大小的魚類,全案後續依相關違規事證函送台東縣政府裁處。

台東縣政府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夏季天氣好,東部外海風平浪靜,經常有民眾到海裡採捕海產,但富山護漁區全年都公告禁止採捕海產,民眾違法會依照漁業法開罰3萬元到15萬元罰款,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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