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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違規停車7旬翁拍照檢舉竄改日期 背景露餡慘吃官司

檢舉魔人已經相同的違停照片檢舉他人違規2次,被控偽造文書,檢察官偵結處分緩起訴,並繳交公庫3萬。(圖/報系資料照)

檢舉魔人已經相同的違停照片檢舉他人違規2次,被控偽造文書,檢察官偵結處分緩起訴,並繳交公庫3萬。(圖/報系資料照)

北市陳姓老翁不滿林姓車主在內湖成功路4段內巷弄違規停車,2020年6月6拍照違規事實後,上傳交通大隊「檢舉專區」,但7月1日第2次檢舉,卻被林姓車主發現照片中地面落葉,家中的衣服和鄰居所掛的衣服數量相同,檢察官調查後,認定陳男竄改違規日期,涉犯偽造文書罪嫌,依法予以緩起訴,並繳交公庫3萬元,法治教育4小時。

70歲陳姓老翁,前年6月6日中12點29分、30分、31分拍攝林姓車主的小客車違停在紅線上,接著以電子郵件上傳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違規檢舉專區,警方依照片開出罰單。過不到1個月,陳翁竟將先前拍攝的照片日期刪除,將修改好的照片2度上傳,由內湖分局再次開單。

林姓車主發現前、後2次罰單,所附的違規照片,角度相同,背景中自家陽台與鄰居家掛的衣服、花盆上花的數量相同,甚至輪胎壓在柏油路上、水泥地上落葉,前、後輪的枯黃落葉完全一致,明顯同一張照片竄改日期成為違規2次,因而遭重複開單,林因而向警方反應撤銷紅單。陳翁遭控偽造文書,經檢察官調查,他坦承犯行,檢察官認為陳翁深表悔悟,足認惡性非鉅,歷此教訓後當知所警惕。處分緩起訴1年,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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