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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法發威!噁男求愛不成竟想強行帶走打工女 警告誡無用直接送他吃牢飯

台東30多歲歐姓男子對女子展開熱烈追求,女方不堪其擾報案,男子因一再違反跟騷法,遭成功警分局逮捕,被檢方聲押獲准。(圖/成功分局提供)

台東30多歲歐姓男子對女子展開熱烈追求,女方不堪其擾報案,男子因一再違反跟騷法,遭成功警分局逮捕,被檢方聲押獲准。(圖/成功分局提供)

台東一名30多歲歐姓男子因衝浪活動結識在民宿打工的女子,上月展開瘋狂追求,除了寫情歌外,還公然使用女子照片在臉書示愛,女方不堪其擾,向檢警聲請保護令,但歐男仍刻意跟蹤騷擾,上月30日還試圖強行帶走女子,被害人不堪其擾而報警,警方見多次告誡無用,立刻持拘票將他逮捕送辦,他也被檢方聲押獲准。

據了解,歐男於半年前認識女子,6月起便對女子展開熱烈追求,歐男不顧女方拒絕持續探詢女子住居所、邀約衝浪、要求陪伴受洗,甚至半夜不停打電話及傳送訊息,還於6月30日早上到女子工作場所監視盯梢騷擾,意圖帶走女子,行為誇張,女子深受困擾,身心承受極大壓力,無奈之下選擇報警。

台東警方調查發現,歐男屬典型的「情愛妄想型」,涉及8種跟騷行為樣態中的6種,其手段有升溫的趨勢。台東成功分局除了核發書面告誡,並聲請保護令,經移送台東地方檢察署後,檢察官諭知責付家屬,命令歐男不得騷擾被害女子、靠近被害女子工作場所。

不料歐男死性不改、無視法規,於1日和2日再度跟蹤並騷擾女子,違反書面告誡及檢察官命令,行為危及女子生命安全,經檢察官核發拘票,警方前往拘提逮捕,檢方聲押歐男獲准。

根據跟蹤騷擾防制法自6月1日施行迄今,台東縣警察局已受理跟蹤騷擾案計15件,開出10件書面告誡。其中,有2起攜帶凶器加重跟騷案、1起跟騷行為具反覆或持續性,且急迫危險及再犯率高,經報請都被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另外,還有1起因嫌疑人為求復合,出現傷害被害人舉動,員警據報到場處理,移送地檢後,經檢察官限制住居,並命令定期向轄區派出所報到。

警方表示,分析跟騷行為態樣中有12起同時涉及「監視跟蹤」及「盯梢守候」為最大宗,其次是「通訊騷擾」及「威脅辱罵」行為。而以「前男女朋友」比例最高,其次是夫妻關係,再來是朋友及鄰居,顯示跟騷案件的加害人常是熟人所為,呼籲民眾在情愛追求時應彼此相互尊重、理性對待才是王道,切莫一時衝動觸法。

警方也提醒,遇到跟騷行為時,立刻撥打110報警,就近尋找光線明亮或有人群的安全處所,在能力範圍許可下做適度的蒐證,例如用手機拍攝對方跟蹤尾隨的畫面、錄下對方侮辱謾罵的對話,或把傳送的不當訊息截圖保留下來,做為警方偵辦定罪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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