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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億身家富豪離婚也懂「避險」 妻被離婚竟看報紙才知⋯夫偷創信託基金

避險基金億萬富豪保爾森。(圖/翻攝自John Alfred Paulson 臉書)

避險基金億萬富豪保爾森。(圖/翻攝自John Alfred Paulson 臉書)

有「華爾街空神」、「對衝基金第一人」的避險基金億萬富豪保爾森(John Alfred Paulson)不只是在投資上有一套,在婚姻中似乎也很懂得「避險」;近日被妻子珍妮卡(Jenica Paulson)指控,在婚內秘密成立多個信託基金,以便在提出離婚時,向他隱瞞數十億美元資產。

根據《彭博社》報導,現年50歲的珍妮卡本週四(7日)在曼哈頓州法院提告她的丈夫,指出保爾森與一群代理人、顧問暗中建立了3個不可撤銷的信託基金,導致她在離婚後無法得到「公平和公正的份額」;珍妮卡要求,保爾森至少必須賠償她10億美金(約新台幣297.9億),以彌補她的損失。

現年66歲的保爾森是美國投資管理公司「保爾森公司」(Paulson & Co. INC.)負責人,擁有46億美元凈資產(約新台幣1370.34億)。《彭博》指出,保爾森主要是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前,對美國房地產市場投資賺得,而後市場崩盤時,他為自己和投資者賺取了約150億美元;在2011年他的資產達到峰值約380億美元,並在2022年將避險基金公司轉為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提供包含投資、財務管理、會計和法律方面等服務。

珍妮卡則聲稱,自己是一位盡責、忠心的妻子,盡心幫助丈夫的企業培養商業和社會關係,同時依靠他來處理家庭的財務,不過保爾森卻在2001年、2006年與2009年秘密成立信託基金,專門將她排除在離婚案件之外,且這些資金也沒有分配給他們的孩子;她指控「雖然保爾森先生創建的信託基金,表面上是為家人謀取經濟利益,但實際上它們是秘密成立,旨在規避保爾森先生在離婚事件中的損失」。

據悉,保爾森是於去年9月向長島州法院提出離婚申請,他與妻子珍妮卡已經結婚20多年,並育有2個10多歲的女兒。但珍妮卡表示,她竟然是看了《紐約時報》的報導,才知道丈夫已經提出離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