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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掏空積蓄幫買房…兒「2千萬遺產」全給交往1年女友 雙親沒份傻眼

父母掏空積蓄幫買房,兒子遺產卻沒2人的份。(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父母掏空積蓄幫買房,兒子遺產卻沒2人的份。(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大陸武漢一名高姓男子立下遺囑,將全部遺產留給女友,但他去世後,女友卻與男方父母鬧上法庭,近日引發廣泛關注。最終,在法院發起五輪調解後,高某父母最終拿回房屋所有權;而汽車和存款歸女友王某所有,高某父母向王某支付補償金60萬元。應該說,法院的調解結果兼顧了「情與理」。

《澎湃新聞》報導,2021年高某因病去世,他在去世前立下遺囑,將名下價值四百萬元的房產、一百萬元的存款及一輛奔馳汽車均贈與與其交往一年的女友王某。女友王某提出辦理房屋過戶,房屋應歸自己所有,認為這也是只是在完成高某的遺願。

高某的父母則表示,房屋系二老掏空半輩子積蓄所買,如今卻一分未得,故拒絕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雙方爭執不下,王某遂訴至法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對於本案的遺囑是否有效,高某父母似乎沒有爭議。訂立遺囑時,高某並非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沒有證據表明遺產繼承人王某有欺騙、脅迫高某或偽造、竄改遺囑的行為,故高某的遺囑在法律上真實有效,王某具有繼承權。

不過,房屋雖然登記在高某名下,但系由高某父母出資購買,高某遺囑中卻將房屋全部遺贈給女友王某,而未考慮其父母,這樣的做法明顯不近人情。由於房產屬於登記制,高某形式上是在處理自己的東西,但事實上卻是處理了父母花錢買的東西,這種做法有悖於傳統道德觀念,也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符。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涉及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以及特殊群體保護,涉及公序良俗、風俗習慣、權利平等、民族宗教等,訴訟各方存在較大爭議且可能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應當強化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

結合本案,高某的遺囑有違公序良俗。女友王某的繼承權受《民法典》等規範性法律文件保護,其可以享有遺產繼承的權利;無論是從房產來源來看,還是考慮到高某父母年事已高,高某的做法並不能體現法律的原意,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的法治精神。

針對本案高某合法有效卻不合情合理的遺囑,法院主動作為,發起五輪調解,在法律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雙重指引下,積極促成本案的和解,體現了司法的積極能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