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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罵「警犬」還侵門踏戶 男子辱警判拘役50天

台北市張姓男子2度罵「警犬」羞辱警方,台北地院判拘役50天。(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張姓男子2度罵「警犬」羞辱警方,台北地院判拘役50天。(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28歲張姓男子今年4月在西門町與人爆發口角衝突,員警到場關切,張男竟當街對2名員警吼:「你們給我坐下,警犬!」,隨後又到派出所辱罵在場4名員警:「狗還可以被調教,渣就不行」等語,被警方當場逮捕,台北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今年4月3日下午1時許,於西門町某旅館前與人爭發生爭執,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獲報後,派王、陳2名員警到場處理,不料張男不滿員警的處理過程,竟把矛頭轉向警方對其辱罵「警犬」、「長官講話有沒有在聽呀?」、「你給我閉嘴我跟你講」、「你們給我坐下,警犬」。

張男罵不過癮,約1小時後又跑到西門町派出所「自投羅網」,想質問方才事件的處理情形,並再次對所內4名員警咒罵:「對我來說你們就是狗,因為忠誠正直」、「狗還可以調教,渣就不行」、「你們本來就是人民的犬」等,警方當場將他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送辦。

張男向檢察官辯稱他並沒有把警察當狗,只是詢問員警是否要坐下休息,關於狗的言論他並未指名道姓,不是針對員警;但檢方依在場員警證述,以及員警秘錄器錄影、錄音譯文等證據,認定張男前後2次侮辱員警,將他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台北地院審理時,張男認罪,法官認為他犯後態度尚可,並與受辱員警達成6萬元調解,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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