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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帽夫抓姦落空 5歲兒自爆當蜘蛛人:媽帶我「用繩子垂降到1樓」才回家

兒子對外爆料,媽媽帶他從叔叔家綁繩子垂降回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兒子對外爆料,媽媽帶他從叔叔家綁繩子垂降回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孩子的童言童語,能當呈堂證供嗎?彰化一名呂姓人夫,懷疑妻子帶著5歲兒子私會小王,他夜闖小王家逮人,但卻失敗落空,但後來詢問才5歲的兒子,對方卻說那天,媽媽帶他:「用繩子降到一樓,再走路回家」,呂男不滿妻子為了躲他,竟帶著孩子做這麼危險的事,氣得提告,並求償60萬。但法官審立後認為,5歲小孩童言童語,不能作為證據,因此判決呂男敗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呂男和妻子2015年結婚後育有一子,2人已在去年10月離婚,但離婚前呂男就發現,妻子常常帶著兒子出門,一出門就是整晚沒回家,因此他懷疑妻子,是企圖利用兒子當掩護,和小王偷情。

呂男去年7月某天,又發現妻子帶兒子出門,直到深夜母子倆都沒有回來,他為了確認兒子安全,跑到所懷疑妻子外遇的對象、黃男的家找人,但等候多時都沒見到妻小,最後才離開。但呂男回家後,看到妻子跟兒子都已到家,當下沒有再多問。

不過呂男媽媽事後問孫子,當晚跟媽媽去了哪裡,結果孫子卻說,媽媽帶他從叔叔家,用繩子垂降到一樓,再從後門走巷口返家。呂男得知兒子的說法後,一口咬定妻子是為了怕被抓姦,才帶兒子做出垂降這麼危險的行為,立即對妻子和小王提告,要求賠償60萬元。

挨告的呂妻辯解,她經常受到丈夫家暴、恐嚇,法院還核發暫時保護令,否認有做出背叛丈夫的行為。而法官審理後認為,呂男雖然提出母親和孩子的對話錄影,但孩子年僅5歲,又是在阿嬤的引導下回答問題,不能作為不利被告的認定,且沒有其他證據能證明,最後判呂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