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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結婚4年沒懷孕…尪喊「做父親權利被剝奪」 怒提離婚討44萬聘金

妻結婚4年沒懷孕,丈夫怒提離婚。(示意圖/Pixabay)

妻結婚4年沒懷孕,丈夫怒提離婚。(示意圖/Pixabay)

大陸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近日通報一起離婚案件。2018年10月,一名王姓男子與李姓女子經人介紹相識,並建立戀愛關係,後來王男向女方支付了見面禮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萬元)、三金費用2.4萬元(約新台幣10萬元)、彩禮10萬元(約新台幣44萬元),然而王女婚後遲遲未懷孕,王男因此怒提離婚。

綜合陸媒報導,王男與李女於2018年12月登記結婚,婚後一同在外打工共同生活,期間女方一直沒有懷孕,經多方診察、治療,通過試管等方式進行受孕均失敗。今年7月,王男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要求女方返還彩禮1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王某因妻子長期未懷孕,認為剝奪其做父親的權利。長期的治療和備孕過程中,兩人矛盾不斷加深,妻子李某也當庭表示同意離婚。經法院調解,最終王男同意支付李女財產分割款4萬元,並主動放棄要求退還彩禮的請求,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法官為他們發放民事調解書及離婚生效證明。

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對女方太不公平了,又不是女方不願意生,努力過,為什麽還要女方承擔後果」、「這種男人啊,壞了心腸,女人做不了母親就夠絕望了,他還硬生生給補一刀」、「女的不能懷孕就得接受男方說離婚,男的不孕就說自己因為壓力大賺錢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