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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產「防疫保單確診住院」從嚴認定 須提抗病毒藥證明…新規「即刻生效」

中信產調整防疫險理賠門檻。(圖/報系資料照)

中信產調整防疫險理賠門檻。(圖/報系資料照)

繼國泰產險理賠從嚴規定要政府用藥後,中信產今(3日)宣布跟進調整防疫險理賠門檻,未來要有抗病毒藥物才可以理賠。國泰產發布公告,指出自今年10月1日起,確診者居家照護提出申請住院日額,須提出醫療行為證明文件,如:公費抗病毒藥物,才能給付住院日額。另對相關事項發布三點說明。

第一,依確診者提出的醫療行為證明文件,如用藥內容(是否為抗病毒藥物),由本公司依照申請內容審核判斷是否比照住院日額來融通給付(僅融通給付一次,第二次再確診者住院日額給付依條款約定辦理)。

第二,在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施行隔離治療者,需有醫師開立之診斷書為依據,並提供44條之確診者隔離治療通知書、解除隔離通知書。(事故日:係以居家照顧,或隔離治療期間之起隔日為準。)

第三,若屬於確診後三個月被匡列隔離者,隔離費用將不予理賠。但取得第48條居家隔離通知書者,不在此限。

此外,三種專制新冠肺炎藥物分別是倍拉維(Paxlovid)、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台灣清冠一號;四種非專制新冠病毒的抗病毒藥物為:瑞德希韋(Remdesivir)、安挺樂(Actemra)、烴氯奎寧(Hydreoxychloroquine)、阿奇黴素(Azithrocin)。

舉例來說,包括輝瑞的「倍拉維」(Paxlovid)以及默沙東的「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以及公費清冠一號等,才有比照住院日額融通給付,而自費清冠一號就沒有理賠。

國泰則在1日的公告中就指出,確診者須有公費抗病毒藥物證明,才會提供給住院日額理賠。以及發布三大說明。

一、 有關「防疫險」確診居家照護期間比照住院,融通給付住院日額措施(實際依照條款,須有住院事實才符合住院日額理賠),是在前段疫情嚴峻時刻,考量病床醫療量能侷促,為共體時艱,對於確診僅能採居家照護接受診療與用藥者,視診療內容採取從寬融通理賠審核方式處理。

二、 目前隨疫情演變且仍然輕症居多(無症狀、輕症達99.5%以上),且醫療量能已恢復常態水準(專責+負壓病床的空床率有53.3%),政府政策也日趨開放,同時參酌各家同業融通措施,故本公司自111年10月1日起受理之賠案,依確診者提出的醫療行為證明文件,如用藥內容(是否為抗病毒藥物),由本公司依照申請內容審核判斷是否比照住院日額來融通給付。

三、 未來本項融通措施仍會視疫情發展狀況,動態檢視與調整。

據國泰產保單條款,其法定傳染病綜合保險住院日額一天2,000到3,000元,7天下來約1.4萬到2.1萬元,國泰產險表示,公司至今僅居家照護視同住院部分就理賠近20億元,預期到明年4、5月保單結束,可能還需要承擔15億至16億元,合計約35億元,且防疫險到8月底累計已理賠124.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