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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寶媽出軌小王…他無套嗨喊「想吃你腳趾」:星期六還要 人夫崩潰提告

2寶媽出軌小王。(示意圖/Pixabay)

2寶媽出軌小王。(示意圖/Pixabay)

中部一名男子阿明(以下皆為化名)和已婚女子小君大談婚外情,2人多次發生性行為,平時還以「寶貝」、「老公」相稱,甚至互傳曖昧訊息,包括「星期六還要吃可以嗎」、「為什麼你都不戴套」、「我沒有射在裡面」、「特別想吃你腳趾」等語,氣得人夫提告求償。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處2人應賠償45萬元。

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他與小君於民國104年12月25日登記結婚,育有2子,惟阿明明知女方為有配偶之人,仍與其交往及發生性行為,自己於111年2月某日在家中電腦發現2人對話、合照,經質問小君,對方坦承出軌,雙方於同年3月31日協議離婚,讓他飽受精神之苦痛,決定向2人求償60萬元。

針對上述指控,小君辯稱,他在110年10月認識阿明,2人並未發生性行為,是離婚後才開始交往,目前僅是朋友關係;阿明則稱,自己認識小君時,女方僅說自己有男友,並未提到她已經結婚,2人相處過程中,亦未發現小君為有夫之婦,直到111年3月底,她才坦承已離婚,此前雙方未曾發生性行為。

彰化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紀錄,發現阿明和小君平時以「寶貝」、「老公」相稱,且不時互傳曖昧訊息,包括「星期六還要吃可以嗎」、「為什麼你都不戴套」、「我沒有射在裡面」、「特別想吃你腳趾」等語,足認2人已多次發生性行為,嚴重侵害原告之配偶權,考量雙方職業、收入等情狀,判處阿明與小君應賠償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