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綠土深掘1/是誰推動大潮溝光電? 台南市府甩鍋市議會

搶救七股大地聯盟3日前往總統府前抗議,痛批「光電都更七股,滅魚滅村滅生態」。(圖/劉耿豪攝)

搶救七股大地聯盟3日前往總統府前抗議,痛批「光電都更七股,滅魚滅村滅生態」。(圖/劉耿豪攝)

來自台南市七股區的200多位居民上周前往總統府及行政院抗議,不滿政府違背承諾在當地超量設置光電場,讓業者在規劃好的「示範區」以外申辦光電場。雖然七股大潮溝光電案已由中央退件,但居民擔心未來業者將捲土重來,立委郭國文、陳亭妃與洪申翰3日為此舉行座談會,邀集相關單位與七股居民面對面溝通。不過,當初到底是誰帶頭打破承諾,允許業者在有爭議的地點申設光電場,市府官員與市議員則各說各話,互指對方是始作俑者。

根據七股區公所統計,七股目前漁業養殖面積廣達4500餘公頃,為全台之冠。七股養殖漁民說,一旦大潮溝設立水面型光電場,不僅現今在大潮溝架蚵棚的100戶養蚵戶被斷生計,附近還有2000公頃的魚塭引用大潮溝乾淨的水養殖,如果當初光電場案沒被擋下,太陽光電板會造成底下的水優氧化,將影響鄰近超過200名養殖戶。

出席座談會的台南市府經發局長陳凱凌說,市府也認為大潮溝光電案有疑慮,但因為台南市議會新增該地為示範區,因此依照決議核轉業者的申請案;但與會的無黨籍台南市議員陳昆和則表示,市議會早有決議,只准「台61線以東」(靠山)設光電場,質疑是市府主動提出位在「台61線以西」(靠海)的光電示範區,試圖為業者闖關。

七股居民指出,除了在大潮溝架蚵棚的養蚵戶外,附近還有2000公頃的魚塭引用大潮溝乾淨的水養殖(圖/翻攝自七股監督光電青年聯盟臉書)
七股居民指出,除了在大潮溝架蚵棚的養蚵戶外,附近還有2000公頃的魚塭引用大潮溝乾淨的水養殖(圖/翻攝自七股監督光電青年聯盟臉書)

陳亭妃說,雖然大潮溝場案已經退回,但未來台南市府的態度很重要,本來七股居民完全不接受漁電共生,是經過溝通後,居民才讓步答應在台61線以東先行示範,但現在居民的疑慮還沒解除,竟然又在台61線以西出現光電申請案,怎麼能讓漁民安心?

北上抗議的七股鄉親指出,大潮溝是七股歷代養殖戶開墾出來的海埔新生地,長年以來都在這片開放水域放養蚵田,用天然的方式以潮水帶動乾淨的海水養殖,經過世代傳承也並未登記,直到1990年當地被國有財產署登記為國有財產,蚵農曾多次向國產署請求租地,但是都被以水利地為由拒絕,沒想到卻在2020年8月租給了光電業者種電,令他們感到不平;況且早在2018年經漁民抗議後,政府已答應包含大潮溝在內的台61線以西不允許設置光電場,出爾反爾的作法讓居民感到憤怒,擔心未來生計與生活會進一步受到影響。

陳凱凌說,台南市議會要求經發局,針對在台61線以西設置光電場示範區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台南市議會2021年9月17日第3屆第9次臨時會第2次會決議,將大潮溝列為示範案場;隨後業者就在2022年7月提出在大潮溝光電場申請案,經市府核轉中央審查。

陳昆和在座談會上聽到陳凱凌指「是市議會同意在台61線以西設置光電場」,當場大表不滿,認為市府的說法讓包括他在內的議員揹黑鍋,站起來大聲反駁說,市議會早在2019年10月就與市府協議,允許在台61線以東,找一塊24公頃以上的場域做為光電示範區,經過營運一段時間,若認定沒問題,才考慮是否繼續發展光電,不要把公文中的「以東」誤植成「以西」,「議會從來沒說過在台61線以西可以做光電」。對此,陳凱凌則表示,議會17日決議時陳昆和正好不在,因此不知情。

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指出,台南市議會2021年9月17日第3屆第9次臨時會第2次會決議,將大潮溝列為示範案場。(圖/黃鵬杰攝)
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指出,台南市議會2021年9月17日第3屆第9次臨時會第2次會決議,將大潮溝列為示範案場。(圖/黃鵬杰攝)

但經查台南市議會公開資料,當天並無會議紀錄,而根據2021年9月10日的會議紀錄,台南市政府8月31日發文市議會,表示市府接到兩件位在台61線以西的光電場申請案,其中一處是位在北門的室內養殖屋頂型光電、另一處就是位在大潮溝的水面型光電場,議會在10日做出決議,要求「市政府針對設置太陽能專區一定要嚴加規定儘量於兩年內完成,且勿重複蘆竹溝衝突事件,並隨時向本會提報進度。」

「市議會的決議不能更改,當時允許設立光電場的範圍就是61線以東。」陳亭妃說,市議會之前有決議,僅能在先行開放的地區做為光電的示範區,所以當有人向市政府申請二個位在七股台61線以西的光電場,市政府才必須要送到議會再做審核,有意替業者解套,難怪陳昆和要跳出來說「這很有問題」。

陳亭妃說,漁電共生要先在示範區試行,才能讓七股等地沿海的鄉親安心,當初市府允諾不會在示範區以外放行,但漁民卻聽說有業者已租好地,並向市府申請,將要由中央通過,認為政府說話不算話,因此才會有很大的反彈。她說,當初劃定示範區的目的,就是讓行政單位能有所依據,駁回在規定範圍外的申請案,民眾要的是安心,行政單位要檢討,為什麼漁民再次走上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