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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煥智:剝奪投票權非防疫唯一選擇 籲保障憲法公民權

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舉出他國兼顧投票權和防疫的措施,批評指揮中心、中選會和行政院不去思考如何保障確診者的投票權,只是一律禁止確診者行使投票權。(圖/劉耿豪攝)

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舉出他國兼顧投票權和防疫的措施,批評指揮中心、中選會和行政院不去思考如何保障確診者的投票權,只是一律禁止確診者行使投票權。(圖/劉耿豪攝)

針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宣布,確診者不得投票,否則將予以處罰,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指出,指揮中心的行政命令使11月21日起通報的確診者,將無法在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日當日行使投票權,剝奪憲法第17條保障的選舉權。

「選舉權是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基本公民權利」,蘇煥智說,先進民主國家會透過各種方式保障選民權益,並舉出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均有提供確診者行使投票權的方法,例如美國採通訊投票;韓國則為確診者保留特定的投票時間,該時段只有確診者可以投票;而11月19日剛舉行國會大選的馬來西亞,也開放染疫者只要戴口罩就可投票,投完票須立即回家,也不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和計程車。蘇煥智認為,以上方法都能夠兼顧防疫與投票權,顯然剝奪投票權並非防疫唯一的選擇。

蘇煥智表示,自九月開始已多次透過陳情、抗議甚至司法訴訟等方式,要求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予以改正,但最終仍未見行政院有所作為,蘇煥智批評,指揮中心、中選會以及行政院不去思考如何保障確診者的投票權,或是採取侵害最小的方式,只是一律禁止確診者行使投票權,剝奪憲法保障的權益,因此他認為這根本是在踐踏憲法公民權,對此蘇煥智也提出,其實可以依據憲法訴訟法49條的規定,有四分之一以上的立法委員連署,便可提出憲法訴訟,宣告防疫指揮官的命令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