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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轉44萬緩解夫妻矛盾「1個月後竟分居」 媳婦拒歸還…提告結果曝

江蘇一名張老太太,為了緩和兒子和媳婦間的矛盾,把養老金轉給兒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江蘇一名張老太太,為了緩和兒子和媳婦間的矛盾,把養老金轉給兒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家庭糾紛難解!中國江蘇有一名張老太太,今年3月為了緩和兒子和媳婦的矛盾,轉了10萬多人民幣(約44萬新台幣)的養老金給兒子,兒子當天就把錢轉給媳婦,怎料一個月後夫妻倆分居,她希望媳婦還錢但遭到拒絕,一氣之下告上法庭,法官判決也出爐了。

句容市人民法院審理這起糾紛,年過70的張老太太將10萬多人民幣交給兒子保管,沒想到兒子當天就轉給妻子,但夫妻倆今年5月因頻繁吵架分居,妻子7月中旬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張老太太要求兒子返還,兒子同意,但媳婦不同意,認為這是贈與款,非保管款,多次勸解無果後,一狀起訴至法院,要求2人歸還款項。

一個月後兒子和媳婦竟分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個月後兒子和媳婦竟分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審理指出,保管合約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約。根據當事人雙方陳述,可以確認張老太太將款項交由兒子和媳婦,目的是為了緩和夫妻倆的家庭矛盾,因此認定3人之間是贈與合約關係,所附條件家庭關係趨向和諧,但目前夫妻在接受贈與一個月後及分居,而且妻子以訴訟方式要求離婚,可以認定所附條件不成。因此,張老太太可以要求返還贈與款項。判決成立後,當事人均未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消息曝光後,引來網友議論,「法院判決非常正確,無論從法理,還是情理都正確,這樣的法官才是高水平的法官!」、「這不是詐騙嗎?」、「這當長輩的,也是夠意思」、「果然不結婚是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