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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繳12年欠稅累積2500萬 屏東分署出招業者扛720萬現金來還了

屏東執行分署查出義務人有還款能力,經不斷催繳後,義務人終於去年底扛了720萬現金至分署將所有債款還清。(圖/屏東執行分署提供)

屏東執行分署查出義務人有還款能力,經不斷催繳後,義務人終於去年底扛了720萬現金至分署將所有債款還清。(圖/屏東執行分署提供)

屏東某觀光旅遊業者從2010年至2022年,陸續滯欠營業稅、勞保費、健保費等412件,累計2500萬餘欠款,義務人(欠款人)雖有分期繳納卻遲遲未能還清,屏東執行分署查出他有還款能力,經不斷催繳後,義務人終於去年底扛了720萬現金至分署將所有債款還清。

屏東執行分署指出,屏東某觀光旅遊業者資本額上億元,但因營運狀況下滑,從2010年起陸續滯欠營業稅、勞保費、健保費等案件,經查封義務人不動產及動產等財產設備後,業者雖分期繳納,但因面積廣闊養護成本高,且聘僱員工人數眾多,以致入不敷出,每年都有新案件持續移送執行。

分署表示,2020年起受疫情影響,國內旅遊停擺,遊客人數大幅減少,業者2021年8月來函請求暫緩繳納分期,但去年隨著國內疫情趨緩,執行官及書記官都認為義務人對於第三人還有尚未收回的上千萬債權,且義務人雖曾來函請求變更不動產查封標的,以利其後續營運,但都未詳細說明。

經評估後,分署認為義務人及幕後實際經營者應有繳納能力,因此多次通知負責人到場報告資產狀況,承辦書記官也經常電話曉諭勸說催繳,義務人終於在去年12月底攜帶720萬餘元現金至分署將所有債款繳清。

歷經12年,屏東執行分署終於順利為國庫收回義務人所滯欠的2500萬餘欠款,也將義務人412件案件全數徵起。分署說,義務人是到台銀提領現金後到分署繳款,為此,建議義務人如欲繳納大額款項,可盡量用匯款方式完成,安全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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